近日,黔江舟白街道组织辖区各社区(村)干部召开村级财务培训会。
会议学习了《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会计法》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各社区(村)高度高度重视村级财务工作,坚持村(居)民委员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四权不变和“村民自治、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原则,正确界定乡镇事权范围,确保城乡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
会议要求,村级财务要由具备从事代理会计记账专业能力人员具体负责村(居)民委员会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要设置公开公示专栏,按月公开委托代理会计与财务信息,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强化服务功能,健全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机制,提升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