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者的理由是,农民上楼以后居住环境得到改善,生活质量得到提高,过去吃池塘水或是井水,现在用上了自来水;过去居住分散安全没保障,现在住到小区里,有保安、有小广场、有卫生室,还有体育锻炼设施,“农民生活和城里人没两样”。他们还特别强调土地经过成片治理以后,耕地面积扩大了,生产条件改善了,特别是兴修了水利设施,基本上可以旱涝保收,便于机械化生产,实现了规模经营,提高了农业产出率。持这种观点者多为地方领导。
不能说他们讲的没有道理,但不少地方积极驱赶农民上楼的深层次动因是什么,因为不便摆到台面上,他们自己是不会说出来的。那就是农民上楼以后,旧村庄被推倒了,农民的宅基地被他们拿走了,“多出来”的土地被换成“地票”,拿到城边上,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可以轻松地赚取巨额差价,不但解决了财政亏空,还可以用来建设城市,马路越修越宽,大楼越建越高,“让城市漂亮起来”。这比在城边上低价“收储”农民土地,要“高明”得多,要容易得多。
“谁都无权剥夺农民的财产权。”反对赶农民上楼者,为什么要大声疾呼,因为他们站在农民的立场上,为的是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他们怀着对农民的深厚感情,觉得农民是弱势群体,农民的财产不应该被掠夺。
笔者在多年以前对安徽肥西县官亭镇农民上楼工程做过调研。这个镇在合肥城的西边,离城区只有二十多公里,但农民的生活与城市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在一个自然村,农民住在低矮潮湿的小屋里,十几户人家共用一个池塘,塘水浑浊不堪。他们每天大清早起来,用水桶挑水,家家户户都有一个水缸。村里的路还是土路,一到下雨下雪,泥烂路滑,孩子们出村上学都很艰难。治安状况更是糟糕,农民介绍说,夜里小蟊贼骑着摩托车进村,专偷鸡鸭鹅,说是偷其实就是抢,农民听到声响不敢反抗,只好在屋里敲洗脸盆。
笔者当时也对该村农民的宅基地情况进行过调查,大约每户占地一亩多。当年“学大寨”的时候,为了鼓励农民种树,提出过“庄前屋后,谁栽谁有。”应该说农民除了宅基地,还有房屋和树木。绿荫下的村庄垃圾遍地、杂草丛生。有一个农户举家到广州打工,已经多年没有回来过,木门上的铁锁锈迹斑斑,门前长出的野草有半人高。村庄的凋敝令人吃惊。
农民的宅基地固然是农民的财产,但除了房基以外,基本上被长期闲置,并没有充分发挥土地的功能,也没有给农民带来财产收益。加之,农民渴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我想这应该就是农民“被上楼”时,勉强同意和政府“签合同”的理由吧。
现在的焦点是如何对待农民的宅基地,以及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也就是如何对待农民的财产权。农民“被上楼”关键是“被”,农民是否被动,首先取决于农民是否愿意放弃宅基地,其次是政府给予补偿的多少。坦率地说,笔者并不反对农民上楼,也不认为农民住楼就一定会不习惯。今天城市里的许多人都来自农村,也没听说多少人不习惯住楼。似乎也不能说农民住在平房里,就是田园风光,住到楼房里就不是了。正好相反,笔者非常愿意看到农民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看到宅基地经过整理以后,得到复垦,扩大耕种面积,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新的保障。问题在于,我们的地方政府不能掠夺农民的财产,更不能昧着良心把从农民那里拿来的财富,大搞形象工程,装点自己的“政绩”。
笔者有一个想法,地方政府可否在帮助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过程中,把农民的宅基地丈量出来,经过综合整理之后,作为承包地还给农民耕种?也可以鼓励大户流转,实现集约经营,但一定要让农民手里攥一个“小本子”,证明那是他的财产,让农民年年都有收益。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要确保农民有处置权。
当然,这样做需要政府拿出真金白银,更需要拿出对农民的真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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