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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率先统一城乡医疗救助标准

2012-05-03 10:54:27  作者:SystemMaster
7日,记者从正在召开的“城乡一体化:趋势与挑战”中国改革国际论坛上了解到,今年,海南率先在全国进行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改革,取消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差别。

海南省民政厅厅长苗建中在论坛上指出,目前城乡救助差距较大,一方面是制度没有实现全覆盖,另一方面是制度已实现全覆盖但标准相差较大。城乡救助的政策差别造成许多困难群众不能公平公正的享受应有的权利,进一步加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不利于建设和谐家园及国际旅游岛建设。

苗建中说:“困难群众在碰到困难的时候,他们的困难是一样的,所以你不能在救助上实行两个标准。城市居民大病,农村居民大病,如果看病实行两个标准,那就不太合理了。所以我们想在实行救助的时候,在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救助先一体化。”

苗建中说,今年海南还在三亚、屯昌和儋州等市县开展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试点。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平台,困难群众在联网运行的医疗机构看病时,就可边住院、边治疗、边报销、边救助,实现“一站式”服务,从而结束城乡低保、五保对象先缴费后看病、出院再报销,报销后才能得到救助的历史,大大减轻了困难群众看病的经济负担。

苗建中表示:“在救助的标准上我们也适当提高,过去在救助标准上封顶是3000块钱,那么我们现在就适当提高到5000块钱以上。这样就保证群众在大病面前有钱看病。”

据了解,截至今年五月,海南全省城乡低保人数为40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4.7%。全省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水平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达到东部发达地区的保障水平。全省五保对象3.8万人,人均保障标准为195元/元,在全国属中上水平。其中,今年上半年全省接受救助的人数约有2万多人,比去年成倍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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