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层面的城乡统筹,更多的是对土地的统筹
当下新农村建设大量实践都反映出:在城市土地后备资源即将耗尽的时候,农村宅基地被当成了一块“唐僧肉”。这是地方政府获得土地后备资源的新一轮浪潮,不是个别现象。其目的不是改善农村、改善农业,而是获得城市土地后备资源。这是非常糟糕的一件事情。
这样的城乡统筹,从实践层面看重的,更多的是针对土地的统筹。实际上是变相地、更大规模地从农民手里掠夺土地来满足城市扩张的需要。
完整意义上的城乡统筹涉及到资本统筹、人力资源统筹、教育医疗保障体系的统筹等等,是一种综合行为,核心目的应该是逐步缩小城乡差别。
城乡统筹是党和国家调整城乡关系、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种战略思想,当前提出的主要思想是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在具体做法上,主要有三个方面:通过城市化带动人口转移;通过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发展;通过规模化市场促进农业发展。
所以,解决新农村建设中产生的问题,应该从城乡统筹层面上着眼。在城市框架下解决城中村和城市周边农村发展问题
任何国家的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新移民都有一个阶梯式的成长过程,需要梯级实现城镇化。
这些年,国内没有出现像其他发达国家在城市化高速发展时普遍出现的私搭乱建的棚户区,实际上这些城市周边的农村起了很大的缓冲作用,甚至包括一些城市的城中村也发挥了很大作用。这提供了一个低成本的进城门槛,使得这些人能够逐渐地完成其资源积累、资本积累和人际关系积累,从而转变成一个合格的城市市民。其中,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城中村和城市周边村庄的缓冲作用,这种缓冲作用表现为它跟城市高强度的交流和相对低的成本。
所谓高强度交流,是指这些村子实际上已经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农村。首先,这些村子都没有耕地;其次,从就业上看这些人也不务农了,就业已经城市化。
就业转移后,由于地方管理体制滞后,或者户籍制度的限制,导致一些人无法正常地实现城市化转移,形成就业转移与身份转移的不匹配。由体制障碍所造成的这一类问题,根本就不是农村问题。这是“伪农村”问题。借鉴国外经验,解决这方面问题应该参考其解决城市新移民或者城市贫民问题的经验。就地城市化与异地城市化并行,解决边远地区农村发展问题
边远地区农村之所以贫困,核心在于:随着生活条件的相对改善,人口规模远远超过了这些地区的环境容量和农业生态的容量。实际上,这些地区目前生产的粮食以及所拥有的水资源,根本不足以负荷这么多人口的生活和生产,更遑论发展了。
如果关起门来,让这些地区都就地城市化,不但长期不能脱贫,而且短期内会造成本地区人均资源占有量进一步下降,陷入恶性循环。
国内适合城市化生存的地域有限,看上去国土面积很大,但很多地方不适合建设超大型城市,这类地区如果强力推进所谓“新农村建设”、就地城镇化,结果必然造成国土级的生态灾难。因为这些地区都分布在西部,在长江黄河的上游地区。
这类地区相当一部分人口的城市化应当采用异地城市化方式来实现。目前,这些地区已经对农民进行基本劳动技能培训,培训泥瓦匠或木工进城去施工队就业,实际上成为建筑行业的产业工人,或者进入其他行业承担比较低端的技术岗位。
在号称中国最贫穷的西海固地区,宁夏固原县100万人口中,在外地打工的将近30万人,如果这些人能够实现异地城市化,可以给家乡带来一定收入;另一方面,这些人可就此消除对贫困地区的资源依赖,甚至还能有所反馈。
当然,通过教育实现异地城市化不能停留在农民工层次,应该逐渐向更高劳动技能的职业化教育转移。对新生代农民至少要完成中等职业教育,或者高等职业教育,这应该是未来一定时期这类地区发展的重点。接受更高级别的劳动技能教育后,新生代农民工才能承担更高层面的技能工作,在城市里也将具有更强的竞争能力。
如果异地城市化途径能够打通,那么留下的人群同样能够很快恢复到比较好的生存条件。另一种思路是转变身份,成为房东、股东
台湾在解决三农问题的时候,很早就总结过这方面的经验:
当农民失去土地的时候,一是变成现代产业的股东,也就是食利阶层;第二种措施就是变成房东,给他留一部分东西可以出租。
第三种方式就是彻底转变社会角色,把农民转变成为城市居民。这主要是针对有能力的年轻一代。他们基本实现城市就业,通过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普及彻底转变身份,完成了身份转换。
当前,国内的新农村建设也应该借鉴这一经验。前面两条路,向股东、房东转变的探讨还远远不够,因地制宜还有很大的发展余地;至于第三条道路,也就是强化中高等教育,已经起步但还需要进一步推向深入。
潜在旅游资源可以给贫困地区发展带来新的机会:在新农村改造中,常常看到这样的做法,或者为农民提供一楼一底、店铺加住宅的新居;或者同时给两套房子,一套用来居住,一套用来做家庭旅馆;或者给一套房子,在主要商业街上再给一个店面。农业用地变成景区用地,景区发展则给当地农民带来新的商业机会。
将农民居住跟就业挂钩,是新农村建设中比较靠谱的做法。但也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对于那种缺乏流动人口、缺乏旅游经营开发价值的地区,应该还有别的做法,退出土地集中发展第二产业,在给予住房的同时,给予第二产业的股份,也是一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