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设施农用地包括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以及其相应的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辅助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服务于农业生产的设施农用地,性质不同于非农业建设项目用地,按农用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