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要求,省物价局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粮食局,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今天下发通知,确定自2011年新粮上市起,适当提高我省小麦最低收购价格。
2011年我省小麦提高后的最低收购价格为,每50公斤白小麦(三等,下同),红小麦,混合麦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95元,93元,93元,比2010年分别提高5元,7元,7元。
通知要求,当前正值小麦播种季节,各级各部门要引导农民合理调整种植结构,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我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记者 甄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