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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等六部门启动建材下乡试点工作

2012-04-25 08:47:49  作者:SystemMaster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推动建材下乡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山东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启动建材下乡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试点地区要探索工作办法,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由地方财政承担相关支出,有效推动建材下乡,并通过试点检验政策实施对于提高土地利用和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扩大农村消费需求、促进建材行业结构调整、抑制落后产能在农村扩散等所起效果。
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要切实做好七方面工作:一是将水泥产品作为下乡的主要品种并鼓励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同时,积极探索节能、抗震等其他建材下乡的可能性。二是试点地区应依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建材选用提出要求,严禁采用按产业发展政策应予淘汰的产品。三是试点地区应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于10月底前上报六部委。四是试点地区应对下乡建材(水泥)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格、产品标准、流通等方面制定具体要求,通过招标确定建材下乡企业,由中标企业实现水泥直补到户。五是建材下乡经销网点实行备案制,中标企业经销网点应向试点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并接受公众监督。六是积极宣传下乡政策,推动建材下乡信息公开。七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评估政策效果并形成报告上报六部委。
通知强调,试点地区要加强保障工作:一是建立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协同推进试点工作;二是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依法保障农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三是加强农房规划建设指导,合理规划、科学建设、防止大拆大建。四是强化监督指导,试点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提出备案要求,加强农村建筑用各种结构钢材、主要装修材料等建材的质量监督并建立建材下乡工作考核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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