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有效促进了耕地保护。同时,一些地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对统筹城乡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亟需规范的问题。主要包括: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有的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等。
会议强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此外,要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和范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所腾出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