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面积达94%的云南省掀起新一轮农村改革,通过林地使用权明晰、加快中低产林改造等林权改革措施,让全省百万农民受益。
今日在此间召开的“云南省林权改革会”上,云南省林业厅副厅长王德祥表示,2010年全省林业总产值预计达510亿元人民币,比林改前2005年增长了272亿多元,增长率达114%以上。惠及当地近300万户农民家庭,一些林业经济发展好的山区,农民的收入已经超越了城镇坝区。
林权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森林资源财产权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过去的集体林权归属不清、权责不明、利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制约了林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林业蕴藏的巨大经济和生态效益没有完全发掘出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将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落实到户、联户或其他经营主体,激发了广大林农和各种社会力量投身林业建设的积极性。
经济学者称,云南林权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其深远意义和影响不亚于三十年前推行的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
记者在凤庆县看到,这里的百万亩核桃林正在形成,当地农民每年仅从林业一项就可增收1800元人民币,占全年纯收入的六成以上。“一棵核桃树挂果后,一年有近500元的收入。我家的200棵树全部成熟以后,一年下来就有近10万元的收入。如果单靠种地,这样的收入不敢想。”当地一位业姓农民告诉记者。
在这个被誉为“中国核桃之乡”山区县,“邦太核桃粉”、 核桃工艺品等已成为远近闻名的畅销产品。“随着中低产林改造的不断深入,种植核桃成了大多数农民致富增收的有效手段。”凤庆县县委书记段春旭表示,未来几年,该县将进一步做好对林业产业的培育,让发展林业经济成为该县农民增收的又一重要途径。
“云南省大部分山区自然条件恶劣、生态脆弱、基础设施条件差,全省仍有贫困人口还有540万。下一步,全省林业部门将通不断完善林产业发展的资金、科技、森林资产评估等各种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林产业的发展,让昔日的荒山、废山真正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宝山”。云南省林业厅副厅长王德祥这样表示。 (赵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