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福建:2011年将推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2012-04-24 17:05:13  作者:SystemMaster

根据福建省卫生厅出台的"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2011年福建省将推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推动新农合向精细化管理方向转变。

根据方案,2011年福建省将在30%的县(市、区)开展按人头付费、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力争在两到三年内,将改革扩大到全省50%的县(市、区)。各设区市要按照30%的比例,确定开展支付方式改革的县(市、区),从门诊总额预付和住院单病种付费方面着手,探索符合实际的支付方式和管理模式。

福建省卫生厅表示,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对于转变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机制和服务模式、有效控制医疗费用和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发挥统筹管理医疗保障和医疗卫生服务的优势,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带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和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医疗管理和新农合监管能力,从根本上降低卫生费用,促进农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提高。

同时,福建省卫生部门在2011年还将扩大普通门诊统筹试点。根据方案,2011年开展普通门诊统筹的县市要达到50%以上。

另外,福建省还将加快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实现城镇职工

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以及新农合三个系统有效衔接,信息共享,方

便查询比对;同时实现新农合系统与农村医疗救助系统的衔接,方

便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办理新农合补偿和医疗救助。(记者沈汝发)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