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西省民政厅介绍,其中城市对象每人每月发放15元,农村对象每人每月发放10元,发放时间从2010年11月起,连续发放3个月,11月的价格临时补贴将在12月15日之前发放到位。价格临时补贴将由市(县、区)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发放,遇到发放对象跨区迁移的,其价格补贴由最后迁入地按实际应享受月份数发放。
据江西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局信息,江西省目前共有城市低保对象100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50万人,22.5万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22万享受抚恤定补的重点优抚对象,此次可获得价格补贴的困难群众总数达294.5万名。
(记者李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