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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愿进什么样的城

2012-04-24 14:24:16  作者:SystemMaster

“今后5年,我国城镇化率将突破50%,达到52%,每年将有上千万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镇。”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会长刘志峰在不久前举行的第六届中国人居环境高峰论坛上表示,这样大规模的人口迁移,不可能只是工作地点和生产方式的转变,同时也是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转变,现有的城市发展理念和传统观念将相应发生转变。

未来5年住房需求依然旺盛

相关数据显示,“十一五”期间,我国城镇化水平从2005年的43%,提高到2009年的46.6%,年均增长0.9个百分点。2006到2009年,中国每年新增城镇人口数量约1300万人。截至2009年底,中国城镇人口达6.2亿,为美国人口总数的两倍,比欧盟多出1/4,城镇化规模居全球首位。城镇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驱动力。
在刘志峰看来,“十一五”期间,城镇化的成果,已经不是简单地种几棵树,盖几栋楼,营造几片小桥流水和街头景观;也不是简单地替农民摘掉种地的帽子,换成市民身份,而是在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引导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产业有序转移,推动城镇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十一五”期间,我国城镇居民生活水平也明显提高,城镇就业量不断增加,消费市场更加繁荣。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72万元。
城镇化有效扩大了住房消费需求。1998年到2009年间,在城镇人口增加近2亿的前提下,我国人均住房面积从17.8平方米增加到30平方米,住房消费逐年递增。

防止城镇规划大而不当

在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城镇化同样付出了巨大的资源环境代价,发达国家用几百年完成的城镇化过程,在我国30多年的快速发展中集中显现。特别是在城镇开发和“拆旧造新”过程中,过度消耗了大量资源能源,造成了环境污染。在今年下半年,有些城镇为了节能减排,不得不通过拉闸限电来降低减排指标。
我国城镇化水平与工业化水平相比,还明显滞后,不仅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刘志峰认为,城镇化过程的问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有些地方缺少科学规划和城镇管理,城镇空间布局与人口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人口环境资源矛盾加剧;一些城镇脱离实际追求奢华和高标准,资源浪费突出。“这些,都严重制约了城镇化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刘志峰说。
在城镇化快速推进下,我国655个城市中有近400个城市缺水,其中约200个城市严重缺水,约有1/3城市联结城镇的交通,在进出城时出现高峰时段的拥堵。特别是随着城镇用水用电消耗的增加,不得不让国家通过大规模的资源转移、长距离的油气调运,来解决日益紧张的资源和能源依赖。
刘志峰表示,与“十一五”相比,“十二五”期间,我国对城镇化的要求越来越高,所赋予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未来发展中,应重规划,促协调,推动城镇科学布局。
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南北气候差异大,各地所依赖的资源禀赋也各不相同。刘志峰建议,在城镇规划中,要根据不同的空间布局,不同的发展定位,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同时,要通过增强城镇公共服务和居住功能,提升城镇化的承接能力和缓冲作用,疏散和缓解特大城市中心城区的压力。
在规划和布局中,东部地区将重点提升中心城市服务功能,促进城镇产业升级,着重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档次;中部地区要大力提高中心城镇的综合服务水平,促进人口有序转移聚集;西部地区则是围绕大中城市,进一步增强城镇对市场要素的吸纳能力,扶持旅游、生态、文化、自然遗产等特色小城镇发展;资源枯竭型城市、老工业基地城市、森林工业城市和国有农场所在的城镇,要不断提升城镇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刘志峰同时提醒,要防止制订大而不当的城镇发展规划。要强化规划约束力,科学确定城镇发展规模速度,明确不能建设和必须保护的战略发展空间,促进城镇紧凑布局;要将开放的思路贯穿于城镇规划,从过去的单纯编制空间发展规划,向不断增强城镇承载功能和“软实力”,扩大城市的容纳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转变。

进城的不只身份,还有待遇

土地城镇化速度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是我国城镇化过程中存在的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刘志峰介绍说,一些地方在城镇建设中过度征用土地甚至耕地;一些城市在城镇土地利用上方式粗放;一些地方在推行“拆农居,建社区”过程中,操作不规范,配套政策不到位,让住上楼房后的农民实际生活水平下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副理事长李兵弟在第六届中国人居环境高峰论坛上也谈到,“强制农民集中居住和上楼居住,这个问题愈演愈烈,有的地方规划出现28层的农民居住楼。政府给农民盖楼房,强制实施政府统建和农村集体统建和政府统建。”在城镇建设中,部分农民住房建设基本权益受到侵害是一个突出的问题。
这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村镇建设司原司长同时指出,这些问题反映的是中国农村住房建设的制度性缺失,这不仅关系农村社会最基本的民生问题,而且将在宏观层面上对我国经济社会结构转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发展形成新的制约。
李兵弟表示,中国正处于快速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在统筹城乡发展进程中,适时适度引导调整农村居民点是必然的,也是可行的。农村居民点必须在城乡统筹规划的引导下,采取和平的、渐进的、利益逐步调整的做法,以城乡共同发展的方式逐步地推进。
刘志峰进一步解释说,“城镇化的重点是农业转移人口转化为城镇居民,表面上,这是户籍问题,本质上是城乡统筹中如何发挥好城镇保障制度的问题。”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以后出生的农村人口已经成为农民工的主体,他们融入城镇的意愿更为迫切,逐步解决好他们的身份转换,让他们在城镇和卫星城有稳定的住房,对城市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因此,要加强城镇住房建设,让符合落户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名副其实的城镇居民。“要加强土地、财税、金融政策调节,完善符合国情的住房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特别要提高和改善进入城镇的农民工的人居环境居住条件,让他们和城市居民一样,同样分享到城镇发展带来的各项成果。”刘志峰说。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人居环境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涌彬认为,在当前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的重要阶段,人居环境的社会性和综合性正在不断的加强。力促城镇发展转型,应跳出以房地产开发与建设的狭隘思路,站在区域发展与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上来思考问题。

(本报记者 刁 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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