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文化,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最薄弱的环节,但又是民生的重要组成。各级政府、有识之士、广大农民兄弟,都在尽力破解这道难题。一个月前,本版推出“乡村文化之路如何走”的第一组系列报道“大村探路”,聚焦西南边陲的一个小山村,详细分析了他们在并不富裕的情况下,如何探索出一条“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新路径。
“大村经验”能否被复制?全国其他乡村又面临着哪些难题?有哪些心得或教训?今天,我们推出第二组系列报道“从大村到乡村”,希望将视角从大村扩展到千千万万个乡村,请来专家、村民、村官等各方人士,进一步探讨和思考,在目前的国情和地域差异下,乡村文化之路究竟该如何走。
“我不久前刚从浙江湖州回来,那里的农村文化建设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一个温暖的冬日午后,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杜志雄打开电脑,一边向记者展示他拍的村民文化活动的照片,一边谈起自己对于农村文化建设的心得。
“湖州农村做到了‘八有’:有电影看,有广播听,有电视看,有报读,有书读,有演出看,有文体活动室,有室外文体活动场所。一些地方还结合‘农家乐’,实现了农村文化的产业化,如在安吉县一个叫郎村的村子建有畲族文化展示馆,村民自发组织起来向游人表演扁担谣、木鼓舞等民俗。这里的乡镇还经常办一些有地域文化特色的节庆活动,如‘九月九畲族丰收节’,一天就能吸引近千名游客。”
要保障文化权益,首先要保障农民的“文化体验权”
说起5年前第一次接触到农村文化的课题研究,杜志雄至今记忆犹新。
2005年,杜志雄和所内几位同事承担了一个课题:中国农村文化发展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一直从事农村经济发展研究的他们一时有点儿手足无措,什么是农村文化?通过一番考证,他们觉得至少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形而上意义上的农村文化,包括从村规民约到节庆礼仪在内的一整套农村文化传承;二是形而下的内容,包括文化活动所需要的场所设施。
当时调查的结果令人震惊。“许多农村的文化设施非常落后,西部许多农村甚至都没有一间文化活动室,即使有也是一桌两椅、空空荡荡,而且封建迷信等落后文化也令人担忧。我们完成的那份报告当时未公开出版,却成为中央有关部门制定农村文化政策的重要参考之一。现在5年过去了,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
杜志雄认为,要保障农民的文化权益,首先要保障农民的“文化体验权”。他介绍说,“十一五”期间,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果,2010年基本实现了“县县都有图书馆、乡乡都有综合性文化站”的建设目标。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工程、流动舞台车工程、文化三下乡等,都不同程度地满足了农民的文化需求。
即便如此,这些与农民巨大的文化需求相比,还远远不够。“下面这个数字虽然有些过时,但很能说明问题。我们的研究表明,短短4年,农民用于文化方面的消费占家庭支出的比例,由2001年的7.8%上升到2004年的12%,而且越是富裕起来的农民,文化需求越旺盛。”
面对这样巨大的需求,我们要通过什么样的切实可行的方式来满足?“建一个文化室、建一个文化站、建一支文艺演出队伍、一年送几场电影下乡……这些硬件指标相对容易实现。更关键的问题是,如何建立起一套长效机制,保证设施投入和功能发挥的可持续性?”杜志雄呼吁,“十二五”期间,各级政府应持续投入,对农民的文化需求进行深入分析,才能做到对症下药。
“新的文化设施正在建设中,但一些旧的文化设施却因为没有专业的管理人才,变成了打麻将和扑克的场所,农民戏称这些文化设施是‘生得伟大、活得艰辛、死了可惜’。一方面是政府送戏下乡,一方面又是农村自身的文化主体在萎缩,比如从1995年到2003年,农村文化专业户从20多万下降到13万,下降了40%,而民间的职业剧团从7000个下降到2600个,下降了60%多,如何从广大的农村内生出一种常态化的文化形态或机制,值得重点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