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月27日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了解到,2010年民政部门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健全。截至2010年11月,城市低保保障对象2307.8万人,农村低保保障对象5179.6万人,总计7487.4万人。中央财政共投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资金744.2亿元,比上年增加123亿元。
据介绍,截至2010年11月,城市低保保障对象2307.8万人,标准为人均月收入240元,同比提高7.1%;人均补助水平168元,同比提高15.9%。农村低保保障对象5179.6万人,比上年同期增加549万人;标准为人均年收入1136元,同比提高8.8%;月人均补助水平62元,同比提高22%。
此外,农村五保供养人数553.7万,年人均集中供养水平为2804元、分散供养为1990元,同比分别提高12%和11.6%。
1至9月,全国城乡医疗救助支出85.8亿元,同比增长28%,共救助5937万人次,“一站式”医疗服务模式广泛推行。各地为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发放物价临时补贴,惠及近8000万人。中央财政首次向中西部地区下拨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价格临时补贴资金3.5亿元。
同时,社会福利事业也实现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省份由5个扩大到12个,高龄补贴制度在7个省份建立。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孤儿基本生活费专项补助资金25亿多元,各地抓紧建立并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
全国已有社会福利企业2.3万个,安置残疾职工62.7万人。全国已建立社会福利医院177所,床位2万张,收养人员1.8万人,加快推进残疾人医疗和康复事业发展。
2010年,我国先后遭受新疆等地寒潮冰雪、西南特大旱灾、青海玉树强烈地震、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灾害,成为近20年来仅次于2008年的第二个重灾年份。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全年启动救灾应急响应51次,下拨救灾资金113.44亿元,帮助重建倒塌民房45万户,全年确保了受灾群众有饭吃、有干净水喝、有衣穿、有住处,伤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孩子有学可上。
2010年,慈善事业进一步实现着立法建制、信息公开。《慈善事业法》立法相关工作继续推进,促进慈善捐助信息公示制度不断完善。江苏率先出台了《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首创地方慈善立法先河。湖南率先出台了《湖南省募捐管理条例》。山东加强了慈善信息公开透明机制建设。民政部在出台慈善捐助信息公示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慈善信息公开透明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