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始加速,通过政府的保障和支持,更多中低收入家庭圆了期盼已久的安居梦。
记者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获悉,2010年全国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开工590万套,基本建成370万套;农村危房改造开工136万户,基本竣工108万户,均超额完成年初国务院部署的任务。
建设进度不断加快,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管理服务不断完善。“十二五”时期,保障性安居工程还将继续大力推进,将带给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更多希望。
千方百计加快建设进度
2008年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我国启动了旨在扩内需、保增长的一揽子经济刺激计划。其中,作为保民生和保增长的最佳结合点,保障性安居工程首当其冲。
2010年,尽管我国经济已经开始企稳向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脚步却并未因此放缓,反而快马加鞭,创下历史之最,这体现了党和政府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坚定决心。
年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代表国务院,与各地政府签订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地不折不扣地完成年初提出的建设任务,并与地方政府政绩考核挂钩。一年里,国务院先后3次召开全国性会议,研究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部门先后两次组织全国范围的督查,不断督促各地加快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中央财政共安排专项补助资金达802亿元,支持力度也是历年最大。
在去年建设任务重、自然灾害多的情况下,各地把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改善民生、稳定房价、调整结构、促进发展的重要举措,出台了优惠政策,加大了资金投入,增加了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千方百计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
加快建设进度,最大的难题是“钱从哪来”。各地普遍加大了省、市级财政资金保障力度。如江西省2010年省级及市县级财政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分别达到19.07亿元和101亿元,2008年以来累计投入近650亿元,另外通过减免各种收费和土地行政划拨,间接投入135.44亿元。
财政投入之外,还要多渠道拓宽资金来源。一些省市提高了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比例,如吉林省规定土地出让净收益不低于20%用于保障房建设,重庆规定土地出让毛收入的5%用于保障房建设。此外,一些地区搭建了专门的融资平台,为保障房建设获取稳定的资金来源。
住房建设,一是钱,二是地。各地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供应不断增加。北京市采取多种措施优先保证政策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截至2010年11月底,政策性住房用地供应1332公顷,完成计划的107%,占住房供地的67%。并尽可能选择交通便利、生活配套设施完善的地段进行建设。
随着保障性住房纷纷建成交付使用,后期的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也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广州市借鉴香港公屋管理模式,实施了全国第一个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扣分办法”。不仅改善了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环境,而且进一步完善了保障房准入退出机制,受到百姓的欢迎。
公共租赁房成为最大亮点
公共租赁房走向前台,并迅速成为主角,成为2010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最引人关注的成就。
2007年我国开始启动大规模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来,各地通过廉租房,基本实现了对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应保尽保。而处于“夹心层”的城市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逐渐凸显。公共租赁房的起步发展,为这一更广大的群体解决住房问题带来了希望。
2010年,在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中,公共租赁房都已成为“主力军”。这种住房由政府提供,租金低于市场平均水平,而且可以稳定长期租住。一经推出,就受到广大中低收入家庭和新就业人员的欢迎。在苏州等一些公租房发展较快的城市,公租房已经超越户籍的限制,覆盖到外来务工人员。对初到城市打工的新市民来说,能有这么一个便宜又稳定的住所,成为他们在这个城市立足,努力奋斗创造新生活的基础。
随着公租房建设大规模起步,对公共租赁房建设的政策支持也在不断完善。去年有关部门出台多项规定,保障公租房建设的土地供应,相关税费等给予减免。允许将中央财政廉租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结余部分,用于公共租赁房建设的投资补助及贷款贴息。此外,按照规定提取的土地出让收益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在满足廉租房保障需要的基础上,可以用于公共租赁房建设。在满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要的前提下,廉租房可以和公共租赁房建设统筹安排、逐步并轨运行。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共租赁房将成为今后保障房的主要保障形式,要重点建设30—40平方米的小户型公共租赁房,加快解决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2011年中央财政也将对公共租赁房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随着公共租赁房制度得以确立并开始快速发展,我国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对低保家庭等城市最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通过低租金的廉租房予以保障;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经济适用房;向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出售限价商品房。在此基础上,对所有中低收入家庭提供公共租赁房,实现对各种“夹心层”的全覆盖。
“十二五”继续快马加鞭
实现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政府向人民群众作出的庄严承诺。尽管近年来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进度不断加快,规模不断加大,低收入家庭的满意度也不断提高,但是在商品房价格居高不下的情况下,保障性住房的发展与广大群众的要求还有比较大的差距。
在2010年取得历史性成就的良好基础上,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
记者了解到,2011年全国计划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000万套,比2010年大幅增长70%以上,并要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50万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要求各地近期上报建设计划,并且仍将继续签订目标责任书,督促地方政府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保证按期完成任务。
资金和土地的落实是保障房建设的关键,也是2011年的保障房建设面临的最大难题。据了解,2011年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将在2010年基础上大幅增加,省级政府将比照中央财政配套补助资金。2010年,有部分城市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未达到10%的要求。有关部门已经再次明确,各地区在保障资金落实的同时,要适当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比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配合央行、银监会,研究制定支持保障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公积金闲置资金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2010年也已经展开,据了解,随着试点逐渐成熟,2011年将考虑扩大试点范围,这也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问题。
2011年,我国将继续加强保障房管理工作。首先是全过程的监管,重点是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其次是后续管理,让不断增加的保障房真正分配给最需要的人,并完善退出机制,避免出现违规分配保障房、套取挪用房源的情况。在准入退出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的同时,专家呼吁,应加快《住房保障法》的立法工作,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相关权利和责任,并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
“十一五”期间,我国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解决了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据介绍,“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加快各类保障房建设,加快发展公共租赁房,继续推进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增加限价商品住房供应。同时,继续大力推进各类棚户区改造。基本完成集中成片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稳步推进非成片棚户区和零星危旧房改造。完成现有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改造。(记者王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