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工也有探亲假
在贵州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上,喻培萱委员在提案中建议,让农民工和城镇职工一样享受“探亲假”,并尽快立法试点。
喻培萱说,目前,全国4700万名农村留守妇女是2000万名留守老人的赡养者,也是2000万名留守儿童的哺育者,她们在农村社会关系中,扮演着重要而特殊的角色。
通过调查,喻培萱发现,家庭残缺、生活压力大、劳动强度大、精神生活匮乏、安全感缺乏、生活质量与幸福指数低等,都是留守妇女面临的实际困难,这些困难直接影响着农村的稳定和发展,而造成农村留守妇女种种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她们与丈夫真正交流的时间太少。
“让在外务工的农民工每年都有探亲假,是缓解农村留守妇女问题的一个好途径。”喻培萱分析说,农民工回家过年和专门回家探亲的心情是不一样的,过年基本上是“走亲戚、看热闹”,而“探亲”则可以更多地帮助妻子进行生产劳动,减轻农村留守妇女的重体力负担,增进夫妻感情,稳定家庭,同时农民工可以把在城市里学到的新理念、新知识带回家,改善“只顾温饱”的留守儿童教育,对提升整个家庭的文明程度也有很大帮助。
来自贵州毕节的农民工祝志海认为,带薪休假是每个农民工的梦,“老婆自己在家时间长了,什么事都要自己扛,肯定有怨气,我们都想回去帮着干点活儿,关心关心老婆”。
记者发现,我国《劳动法》规定,城镇干部职工每年享有休假时间,两地分居的夫妻享有探亲假,探亲时单位要提供临时住房,并报销往返车费。但关于农民工是否也享有这些权利,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喻培萱也注意到,“探亲假”在可操作性上面临着巨大挑战,“一些民营企业的白领都不敢随便请‘探亲假’,害怕休假回来岗位被别人顶替了,更不用说农民工了”。
喻培萱希望,农民工“探亲假”能在地方性立法中先行试点,一些经济效益好、社会责任感强的大型企业尝试推行,使农民工更多地享受公平待遇。(记者白皓通讯员温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