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国土资源部等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对各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点对大拆大建、强迫农民上楼等行为进行严肃整改。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16日在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查工作动员会上说,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认真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和检查工作,国土资源部会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农业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研究室等单位和部门研究制定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批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方案》,国土资源部等将对2006年以来批准的增减挂钩试点,按照发现问题和总结经验并重的原则,从挂钩周转指标管理、项目区设置、项目区审批、拆旧复耕及耕地质量、安置建新、收益分配、权属调整、尊重农民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清查和总结规范。对存在的问题将逐一排查到位,重点对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不顾条件大拆大建、强迫农民上楼、不合理分配资金等行为进行严肃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地方性文件予以修改或废止;对规范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进行总结提升;对增减挂钩的现实和长远作用及综合性操作办法进行探索研究,并制定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增减挂钩试点监管的措施。
据悉,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还将对在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增减挂钩试点之外,各地在推进农村新居建设、危房改造和小康示范村建设等工作中的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对不符合国务院规定,涉及建设用地置换、复垦土地周转等地方政策文件和相关规定一律予以废止;对继续在试点外进行建设用地置换和复垦土地周转的,一律停止实施,进行整顿规范。同时,还将对农村土地整治中涉及建设用地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点摸清农村建设用地整治留用分配、使用、资金管理以及确权登记发证等情况,对不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地方政策文件进行修改或废止。
据了解,清理检查工作分自查清理、检查纠正、抽查总结三个阶段。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在各地自查自纠基础上进行抽查。对自查清理和纠正整改工作不力的,督促限期整改。根据《方案》,国土资源部将成立清理检查工作办公室,负责清理检查的具体组织工作。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全面清查、明确问题基础上,区分不同情况,分类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对未按要求进行自查清理和整改不到位的,要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暂停下达挂钩周转指标。(记者王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