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在南昌召开的全国湿地资源调查2011年启动会议透露,过去两年国家林业局开展了15个省(区、市)18个调查单位的湿地资源调查工作,覆盖国土面积达460万平方公里。今年,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将在河北、浙江、江西、湖北、安徽、广西、青海、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9个省级单位进行。
国家林业局湿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马广仁说,两年来,国家林业局湿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3家国家技术支撑单位开展了15个省(区、市)湿地调查的遥感影像处理、区划判读和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各省级调查单位成立了湿地调查工作机构,落实了配套资金,组建了调查队伍,完成了外业调查、内业汇总和报告编写工作,组织有关专家开展了湿地资源调查重大技术问题的研讨,提出了滨海湿地区划、塌陷区水域湿地类型确定等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
据介绍,湿地资源调查是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生态资源国情调查,是开展湿地保护管理和履行《湿地公约》的重要基础,是制定国家湿地保护宏观战略规划和法规政策的主要依据。2005年10月,国务院批准的《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2005-2010年)》,把开展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作为国家项目优先予以对待。
在2003年完成首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工作之后,国家林业局积极准备开展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编制完成了基于3S技术的《全国湿地资源调查技术规程》等技术文件,培训了调查管理和技术人员。从2008年开始,财政部安排湿地资源调查专项经费,为开展湿地调查提供了资金保障。
(记者林艳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