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四川省农村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经民政部门审批纳入救助期间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今年2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开展老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通过参加新农保,提高60周岁及以上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实施后,老年农村低保对象可免费参加新农保,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55元。(记者 姚长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