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1日发布《“十一五”期间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状况》,称“十一五”(2005—2010年)期间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历史上最好的时期,其主要标志是: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健全,特别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开始试点;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逐步开展并向农村延伸;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提高,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老年人权益得到较好保障。
截至2010年底,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离退休人员为6299万人,比“十五”末增加1937万人。已有27个省区的838个县和4个直辖市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参保人数达到1.03亿人,有2863万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享受基础养老金。
2009年和2010年,中央财政投资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12个省区市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国共建成老年法律援助中心16493个,老年维权协调组织95734个。31个省区市都出台了老年人优待政策措施,对老年人看病就诊,乘坐公共交通,参观博物馆以及公园、旅游景点等,给予全免或半价的优待。(记者叶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