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网讯:日前,辽宁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在积极采纳省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建议的基础上,决定将在未来3年新建、改扩建或购置改造7000个社区服务点,以进一步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
强化社区服务功能,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此,辽宁省政协委员一直较为关注,纷纷通过调研、大会发言、提案、社情民意信息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委员们认为,城乡居民开展社区自治、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还尚处在起步阶段,有关部门应深入研究、做好顶层制度设计,逐步建立面向全体社区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内容丰富、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社区服务体系。
省政府积极采纳委员建议,于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15年,辽宁省城乡社区将建立起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队伍、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
在服务设施建设上,城市社区要实现全覆盖,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覆盖面要达到80%以上。辽宁全省规划新建、改扩建或购置改造600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1000个城市社区服务站,力争到“十二五”末期实现每个社区至少拥有一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