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网讯:农民工劳动报酬被拖欠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为此,全国政协委员潘晓燕建议国家制定统一的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保障农民工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据了解,为维护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取得合法报酬之权益,规范建筑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规范和调整土木工程、建筑等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随后有地方政府据此出台地方法规、相应的政策性文件,甚至一些县级政府也出台了类似的政令。但是各个地方的规定不一样,保障金数额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具备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在实际执行中存在执行不力和监督乏力的问题。
潘晓燕委员认为,国家制定出台更高层次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办法,起草更完善适用范围更广的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工资支付保障金,具体规定应缴纳的数额。同时应当加强执行和监督检查的力度,监督农民工、用工单位的用工情况,对劳动用工方面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单位不予以办理相应的工程建设手续,以此督促用工单位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