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统筹网讯:“解决就业是对有能力就业的残疾人提高生活水平的有效途径,对于失去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只能依靠国家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来摆脱困境。我们当下的建议是让重度残疾人单独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在采访中,薄绍晔委员指出,近几年国家出台了很多惠民政策,社会保障水平也在逐年提高,但是许多政策由于忽略了残疾人群体的特殊性,而使其无法成为受惠者。
“残疾人在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过程中遭遇的困难就是一个例子。”薄绍晔委员告诉记者,从2010年开始,全国新农合的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150元,其中,农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增加到30元。虽然只是每年30元,却足以让许多农村地区的重度残疾人家庭望而却步。全国政协社法委在山西、上海等地的调研发现,因无法负担参合费用,部分农村地区残疾人参合率不到50%。
2010年的两会上,薄绍晔委员提案反映了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合中存在的困难,并建议财政部、卫生部考虑由中央财政先行解决1844万农村重度残疾人的参合费用问题,待时机成熟后再解决全部农村残疾人参合费用问题。该建议随后被采纳,使1800万农村重度残疾人受益。
“重度残疾人参加新农合的问题解决只是一步,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翻番计划还需要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以及有效落实已有政策来实现。”薄绍晔委员指出,根据残联维权部最新的调研数据显示,目前,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仅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4.5%;残疾人家庭医疗保健支出及其占家庭消费支出比例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残疾人中的重度残疾人普遍处于无业状态,缺少基本的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家庭供养。“我们的下一步建议是让重度残疾人独立全额享受低保。”
根据2012年底民政部关于低保的审核审批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只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才可以申请低保。虽然其中规定“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但该规定要求重度残疾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成年;二是单独立户;三是丧失劳动能力;四是困难家庭成员。过多的限制性规定使重度残疾人申请低保困难重重。特别是其中关于单独立户的规定,实际上将很多重度残疾人排斥在申请低保的大门之外。
薄绍晔委员告诉记者,目前享受城乡低保的总人数为7500万,重度残疾人人数仅为目前低保人数的10%左右,而且部分重度残疾人已经享受了城乡低保。在实践中,许多地方已经实现重度残疾人单独、全额享受低保。“这项建议是具有现实可行性的,所以建议民政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修改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城乡重度残疾人单独、全额享受低保’,从国家层面推动这项政策的普及。”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