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城镇化 让 “土地价差”惠及于农

2013-03-25 08:43:31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王晓义

城乡统筹讯: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23日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说,以赚取土地差价推动的旧型城镇化造成诸多问题,过去几十年来,在这一造城运动中的土地价差保守估计在30万亿元左右。如此巨额土地价差,从何而来?

我国城镇化近年来快速推进,2011年的城镇化率已达到51.27%土地价差,则是不少地方造城收获的第一桶金。以农业用地价格征收、以建设用地价格出让,一进一出差价悬殊,获利丰厚。

根据土地管理法,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费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即使是按照最高30倍的标准,以一亩农地每年产出2000元计,最高也不过6万元。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膨胀、房价与地价的互推互涨,被征用的农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后,其拍卖价格可达到每亩数十万元乃至数百万元。除去土地补偿、农民安置、土地整理等成本,不少土地出让可谓一本万利

相关调查显示,耕地征用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中,投资者和当地政府拿大头,村级组织留下两三成,农民拿到的往往不到10%。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守英说:现行征地制度,很大程度上将不少农民排斥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体系之外。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对土地价差的依赖性越来越高。以地价快速上涨的2010年为例。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提供的数据显示,当年各地都迎来土地盛宴,不少城市土地出让金收入创下新高。比如,大连当年的卖地钱达到1157.75亿元,相当于财政收入的231.2%

除了直接卖地,地方政府还通过土地抵押贷款获取造城款,这方面的冲动也难以遏制。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22日发布的《国家土地督察公告》显示,对全国36个市()的土地抵押融资情况开展督察发现,943个项目涉及违规抵押贷款1039.22亿元,涉及土地面积29.63万亩。

悬殊的土地价差,催生了新的社会不公。在南方某城市,200多亩土地,村民拿到的补偿及奖励款等累计不过2400多万元;而经地方政府预征、储备十几年后,出让的价格却剧增至20多亿元。百倍价差,让村民们难以接受,遂以上访等手段表达诉求。这样的土地纠纷,在近年来农地征补过程中层出不穷。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去年年底,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中,补偿标准取消了30倍的上限,体现了国家对土地征收过程中农民合法利益的保护。

下一步推进城镇化过程中,要让更多的土地价差惠及于农。上海社科院经济所所长左学金说。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