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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扩大试点 落实法律是保障

2013-03-11 08:31:49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白田田

农业部等部委日前发布通知称,经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105个县(市、区)2013年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地区。

据了解,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很多地方就开始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但由于所需资金和工作量太大等原因推进较慢。2011年,农业部会同相关部门选择了50个县的部分乡镇、村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孔祥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随着农村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得到强化,再通过征地制度改革,将约束地方政府征地行为,大大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率,并改变此前粗放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浙江师范大学农村研究中心主任王景新也认为,确权登记使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受到法律保护,有利于防止非法侵占和减少流转过程中的纠纷,从而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的有效供给。

不过,农民对于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问题仍然存在一定担忧。因而王景新认为,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的同时,需要对现有的法律政策框架有所突破,通过修改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尽快将长久不变落实到法律文本上,赋予农民更为完整的土地权利。

编辑:陈麒责任编辑: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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