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创建幸福村居提升宜居水平工作方案等六个工作方案。其中《广东省创建幸福村居营造和谐氛围工作方案》提出,到2015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1.2万元,年均增长速度为8.75%,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为2.9∶1。
广东将以改善农村居住条件、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力争用五年时间,重点解决全省约3000条自然村、6万户、30万名不具备生产生活条件群众搬迁和部分低收入困难户住房改造。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