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北京“公厕不超两只苍蝇”引热议
5月22日,北京市政市容委发布了《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厕管理服务工作标准》,其中的“公厕内苍蝇不超过两只”规定,引发热议。对此,相关部门回应,制定标准是希望北京公厕向好的方向发展,并非强制规定,更不会“派专人数苍蝇”。
公众嘲笑的原因在于,一个公厕不能超过两只苍蝇的规定或许只是纸上谈兵,当不得真。管理人员也不会认真去数,真正检查时不过是看一眼而已,也就是一个大概或差不多就行了。这种说得天花乱坠,但实际行动并不能完全落实或根本就不落实的管理和行事方法,国人已经见惯不惊,但具体到苍蝇数量上来,却难免不让人感到可笑。
【部门回应】
“苍蝇禁超两只”是公开承诺 不是“拍脑门”决策
针对市民热议的“公厕限蝇令”,北京市市政市容委有关负责人昨天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厕管理服务工作标准》中禁超“两只苍蝇”的标准,是一种直观、简便、通俗的管理标准,不是“拍脑门”决策。
北京市容委回应公厕苍蝇量化:非强制标准但有据可依
【正方】
不超“两只苍蝇”是可以实现的
既然有关部门提出公厕内苍蝇不能超过两个,这并非办不到。如果公厕能按市民家庭的卫生标准来管理,要达到无苍蝇或不超过两只苍蝇并不难,关键是看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出数字化管理规定后,能否落实,是否有执行力。
譬如在新标准中,“公厕地面应无积尿、积灰、结冰、杂物”“公厕内的废弃物不超过两个,废弃物停滞时间不超过30分钟”等,这些细致的措施如能落到实处,公厕的卫生标准必定能达到,想必“两只苍蝇”也无处可寻了。
公厕“两只苍蝇”的标准更科学
对于产品质量、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管理,必须有一套界定优劣的标准,有些标准是刚性的,要求必须达到,比如某些产品质量,但有些标准则属于推荐性的软标准,不一定要求在数据上必须满足,但依然可以作为衡量优劣的一个依据,像《北京市主要行业公厕管理服务工作标准》中的“两只苍蝇”问题,实际上就是一项“软标准”,只是判定公共厕所卫生优劣理论上的数据,当然不能数量上“太较真”。
“两只苍蝇”背后公共服务理念的转变
臭味分级也好,苍蝇数量也罢,透过公厕这扇特别的窗户,我们不难发现公共服务理念的可喜变化:一方面,政府更加注重社会公众的切身感受,更加注重社会治理的社会效益,服务标准逐渐实现了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转变;另一方面,公众主动参与公共事务,积极建言献策,实现了从“被动接受”到“主动融入”的飞跃。较之公共空间的不断美化,这些变化恐怕才是“两只苍蝇”争论背后最可宝贵的共识。
【反方】
评判公厕标准不必纠结于“两只苍蝇”
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任何一个城市有强制执行的公厕标准。既然是参考标准,一味将目光集中在“两只苍蝇”上,只能形成对标准的片面认识,对于标准的推行并无任何益处。相反的是,北京出台的公厕服务标准称得上是一次“大修”,不仅对公厕的屋顶、墙壁、地面等无积水、积灰、杂物进行了细化,还对公厕内臭味等级进行规定。因此,此次出台的公厕标准显然具有进步意义,对于进一步提升公厕服务水平,使公厕朝标准化方向发展起到了指南针的作用。
公厕“2只苍蝇”标准有些搞笑
当“2只苍蝇”只能目测,无疑主观性有些太强,眼力好和眼力不好的恐怕所见大不相同。即便是眼力好的,要想得出客观的结论,恐怕也得拜托所有苍蝇都飞于明处,主动配合接受目测,如此高难度的测量简直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然而,当数字标准连测量前提都不具备时,再严苛的规范恐怕也只能沦为一纸空文。
与其整“苍蝇标准”不如引导市民文明用厕
现在,推出公厕服务标准的量化标准,证明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但在检查评比中“禁两只苍蝇”如何认定,还真是个问题。是看特定时段还是全天,谁去数苍蝇呢?所以,与其整“苍蝇标准”,不如将精力用在引导市民文明用厕上;不如将打分权交给市民,让如厕的市民参与公厕管理和服务的评判。
“数苍蝇”的检查方法会不会太灵活
这则“趣闻”强烈冲击了笔者初醒的睡眼。“两只苍蝇”、还要“数”,重点是数的时候要“灵活”。我想问,这所谓的“灵活”会不会“太灵活”了?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李伟 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