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于2012年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年纯收入达到或超过2500元,在此基础上,2013年将启动新一轮扶贫开发“双到”(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年纯收入将超过3000元。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1日在广东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说,目前广东已从总体上消除了绝对贫困,但收入差距问题还很尖锐,相对贫困还将长期存在。广东预计在2012年全面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年纯收入达到或超过2500元的目标任务,但2500元的收入水平仅为2011年全省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27.1%。按照中央关于经济发达地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能力确定更高扶贫标准的要求,广东将按2012年全省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33%确定2013年至2015年农村扶贫标准。
据了解,2011年,广东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超过9000元,2012年将达到10000元左右,如果按照33%的标准计算,则2013年起广东农村贫困人口人均年纯收入将达到3300元左右。
日前,广东省委、省政府出台《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实施意见(2011-2020)》,明确广东将建立与本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扶贫标准。2011至2012年,广东80%以上被帮扶的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可达到2500元以上;2013至2015年,将以2012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3%作为新的扶贫标准;2016至2020年,将以2015年为基期,根据当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相对贫困人口规模确定扶贫标准。
【责任编辑 杨嘉 范蕾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