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磨一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下称《规划》)昨日终于由国家发改委对外全文发布。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是战略性、基础性、约束性的规划。
而我国国土空间开发完整的战略格局,也随着中、东、西、东北四大区域发展规划和《规划》的出台已经形成。
不过同样引发关注的是,这份事关我国未来城市、农业和生态总体布局的《规划》,在地方大力招商引资、以经济发展速度为导向的背景下,能否达到其科学引导的目的?
经济地图新阶段
《规划》的研究制定,意味着中国的经济地图规划进入了新阶段。
据了解,国家层面的主体功能区战略提出构建城市化地区、农业地区和生态地区“三大格局”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这四类的开发模式。
优化开发区域,包括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三个区域。重点开发区域包括冀中南地区、成渝地区等18个区域。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主要包括东北平原主产区、黄淮海平原主产区、长江流域主产区等七大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及其23个产业带。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区等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包括国务院和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地质公园等。
据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李守信透露,目前各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正在制定,并将与《规划》相衔接。
此外,《规划》确立了未来国土空间开发的主要目标和战略格局。将构建“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构建这一格局,是在优化提升东部沿海城市群的基础上,
在中西部一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好的区域,培育形成一批新的城市群,促进经济增长和市场空间由东向西、由南向北拓展。
此外,构建“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业战略格局,以及“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安全战略格局。
限制类地区将增加转移支付
值得注意的是,未来限制类地区的发展将何去何从?对于这些地区的工业发展的限制是否会进一步拉大区域之间的收入差距?
而对于限制类地区的能源、矿产项目如何开发,事实上也是一个比较大的关注焦点。
李守信介绍,在限制类开发区,不能布局大的工业项目和大的资源开发项目,但是有适合的地区可以做适当的开发,不过总体上来讲都是限制。
“在开发的过程中必须要适度,就是不能造成对环境的破坏。”李守信说,而现有已开发的矿产,要区分具体情况,现有已开发的矿藏需要进行生态修复。
而对于这类地区的财政转移力度,也必然随着政策的执行过程逐步加大。
“过去我们讲生态地区不生产产品,实际上它提供的生态就是一种产品,政府要通过转移支付来购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说。
据了解,在过去的两年,我国中央财政分别拿出120亿和250亿元转移到已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
而在发改委秘书长杨伟民看来,如果要缩小差距须三管齐下:一是扩大分子,尽可能在农产品主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产业。二是减少分母,促进人口逐步地、自愿地、有序地转移到收入高、就业高、就业多的城市化地区,而这个过程事实上已经在发生。三是增加转移支付。
差别化考核体系
对于《规划》的落实,在徐宪平看来,关键在差别化的考核政策要落实。
徐宪平介绍,限制、禁止开发区域,一类是农产品主产区,主要是要强化对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考核,而不是对经济增长收入的考核。一类是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主要是强化它对于生态功能的保护和对提供生态产品能力的考核。
不过,在现有地方官员的考核体系中,经济指标仍然是官员考核的主要标准。有差异的考核体系如何建立,显然非一日之功。
徐宪平在会后接受包括本报记者在内的采访时表示,将来按照不同主体功能区考核,此外,还在制定一个“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政策考核体系,如果考核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不发生转变,《规划》的落实情况也会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