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微调:
方便更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难人群
公租房修建至今,如何能进一步便民?“我们根据市民的诉求,对公租房的管理细则作了适当的调整和修改,也对部分规定作了微调,简化了申请手续,完善了公租房的政策规定。”
第一是对保障对象的收入限制标准进行了调整。公租房的保障对象主要是三类群体:一是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二是大中专及职校毕业后新就业的无住房人员;三是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第一次申请以后,群众反馈的意见认为,收入标准限制在个人2000元、2人家庭3000元确实低了一些,因此,对以上三类人群的收入限制进行了适当放宽。”
因此,截至目前,公租房配租成功的30469户里,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的占91.52%,人均月收入2000~3000元的占6.53%,目前高于3000元的占比只占两次摇号的2%。“但下一步这个标准不会放得更宽,因为公租房主要是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居住问题的。”
第二个调整是由按面积配租调整为按户型配租。此前按面积配租,规定2人只能承租40平方米以下的单间配套,群众反映无法满足功能需求,因此,根据群众意愿调整为按户型配租,即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第三是简化了申请人需提交的证明材料。一开始,为了证明有“稳定工作”,须提交三种材料来证明:劳动合同或者就业证明、社保缴纳证明、公积金缴纳证明。“由于社保、公积金缴存还在推行过程中,不少单位还未实现覆盖,因此,为方便群众,调整为三种证明只要交一种就行。”该负责人还表示,“原来规定需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现在调整为只要缴纳即可。”
最后一个调整是将参加工作三年以内的公务员纳入了可以申请公租房的范围。“这些刚毕业当上公务员的大学生,收入也只有2500元左右,参加工作时间短,短期内没有能力买房,所以第二次摇号就把新进机关三年以内的公务员也纳入申请人范围。”
质量保障:
公租房将以质量为先
此前有网友反映说,第一批入住的部分公租房墙面有气泡。对此,该负责人回应称,收到住户提出的这些问题后,市公租房管理局便专门组织维修队伍进行维修,目前问题已经解决。
此外,该负责人表示,即使作了一些政策调整,但这些调整是在坚持公租房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的前提下,根据群众的需求而作出的。“公租房是由政府投资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内面积并实行租金优惠,始终面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户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这是公租房一个最基本的宗旨,不会改变。该负责人说,“同时,我们还将严格执行公租房分配中的申请、审核、公示及监管制度,欢迎社会和舆论继续给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