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徐强:重庆要建立农民工平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制度

2012-04-25 14:56:20  作者:SystemMaster
重庆市是一个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和大库区,到07年年底户籍人口3200万人,其中农村户籍人口2358万。按照人均可耕地5亩计算,重庆农村有1千万富余劳动力,到089月份,重庆市农村劳动力转移845万,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6%,转移比重居全国第一位,其中转移到重庆市以外的400万,其余都是重庆市以内从事二、三产业的。在重庆市内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工已经占职工总数的60%,这说明重庆既是农民工的输出大市,也是农民工的就业大市。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参与者和社会进步的推动者,也是农村家庭的重要支柱,这个群体社会保障的缺失,制度的缺失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第一,农民工社会保障存在着严重的缺陷,现在重庆市参加工伤、养老、医疗保险的农民工比例非常低,不到10%。第二,农民工的居住条件非常差,现在城市居住的农民工有70%左右,由单位提供住房的只有13%左右,自己购房的只有89%,亲戚朋友家暂住的5%左右,其余都是搭建棚户集中居住有5%左右。第三,农民工教育的制度,教育成本比较高,农民工月均教育支出186元,高出目前重庆市城市平均水平将近1.5倍,农民工当中子女随同外出就学的占26.5%,每年人均向学校缴纳教育以外费用800多元,占农民工收入的16.8%。第四,农民工的医疗费用超出农民工的承受力,07年开始我们建立了一套制度,所以这里的数据是06年为止的。农民工月医疗费用39.8元,如果农民工父母随同农民工一起进城,医疗费月均达到60元。第五,农民工的文化休闲方式非常单调,72.8%的农民工是看电视和录像,38.4%的就是睡觉,25.3%的就是闲聊,生活比较匮乏。农民工在公共服务上所存在的问题,制约着农民工的生存和发展,也阻碍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

第二个方面,我介绍一下重庆在推进农民工公共服务上的一些探索。重庆市推进农民工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思想是基本建立农民工平等享受城市公共服务的制度,农民工看病难、子女入学难、权益维护难,融入城市生活难这些问题得到解决,实现广大群众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的道路。去年,重庆以人大立法的方式在全国率先设立农民工日,开展系列活动为农民工服务。今年年初重庆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为农民工办实事的文件,现在已经全面完成,明年的这个文件也将马上出台。有以下几个事情:第一个方面,完善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积极调整公共财政的投向,全市接受农民工子女就学的学校达到406所,有效地解决了就学问题。从9月份开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均接受两免,全市进城农民工子女享受同等政策。第二,加快构建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重点是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实行低保准进入,渐进式过渡,可以在不同地区相互转接;农村社会保险相衔接,农民工养老保险坚持低费率,广覆盖,可以转接的原则,企业缴费比例由20%调为10%,个人缴费由8%降为5%,加大了个人帐户的比例,单位交的9%全部进入个人帐户,农民工的也进入个人帐户,同时,出台了城乡合作医疗的保险制度,城乡统筹均衡服务,农民工和城市市民可以共同享有同等的医疗保险,国家提供80元,农民工可以选择购买20元和120元的医疗保险,现在重庆农民工和城市职工享受的同等的保险。第三,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9月份为农民工建公寓,共建30.7万平米。第四,提供文化服务,组织流动电影,为农民工借书十万余册,解决文化生活问题。

第三个方面,下一步要不断完善对农民工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一些政策体系,着重从这样几个方面推动。第一,深化农民工户籍制度管理,尽快解决长期在城市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户籍问题,积极推进农民变市民,按照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实行城乡统一的居民户籍登记,享受同等的待遇。第二,努力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筹建一定数量的廉租房,提供给农民工租用,同时鼓励农民工集中就业的工业园区提供统一管理租用的公寓,引导企业在符合政策的情况下为职工修建经济适用房子。第三,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问题,把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列入财务预算,按照实际在校人数由财政拨付经费。第四,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政府加大对农民工职业培训财政支持力度,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给予补助,农民工参加职业教育政府给钱,同时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政府给予补助,愿意去的政府就给一半补助。同时,把农村学生作为职业培训的一个重点,通过补助来让农村中学生高中生接受职业培训。第五,解决农民工的社保问题。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抓紧解决农民工的大病医疗保险问题,主要是解决当期的保险,坚持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不建立个人帐户,只建立统筹基金,着重保证农民工工作期间的工伤、大病问题。

第三,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险办法,以个人帐户为核心,大部分进入农民工的帐户,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既可以参加城镇保险,也可以参加农民工保险,就是一个平台两种制度,可以并存。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