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凤云)7月8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西部大开发实施情况及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主要任务、政策措施等情况。
据了解,西部地区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中央将给予特殊的政策支持,在财政、税收、投资、金融、产业、土地、价格、生态建设、人才开发、对口帮扶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体现项目倾斜。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表示:“总体上讲,西部大开发的十年是西部经济社会发展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也是西部地区对全国的发展贡献最突出的十年。”
十年来,西部地区的经济增长速度一改滞后的局面,年均增长速度达到11.9%,主要宏观经济指标十年间翻了一番以上,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新农村建设扎实推进,2009年,西部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817元,社会事业取得长足进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贫困人口减少近60%。同时西部地区的东、中、西不同地区之间互动合作的关系向广度和深度进展,西部地区对内对外开放的格局初步形成。
杜鹰说:“十年来,无论是中央财政,还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都重点向西部地区倾斜。‘十二五’期间中央在重大基础建设项目上还要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在转移支付和投资安排上也要继续向西部地区倾斜。以目前年均20%增长速度的话,五年就翻一番。从融资结构上看,事实上中央的投资只是一小部分。过去十年西部地区全年固定资产投资是近20万亿元,中央投资不到9000亿元。今后我们还要制定一些鼓励社会资金向西部投入的政策,特别是信贷资金,并加大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政策扶持力度,形成多元化的投资格局。”
“关于资源税的改革问题,现在中央已经明确在新疆自治区试点,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在全国推开。”杜鹰表示,改革的实质内容就是把原油、天然气的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目前试点的税率是5%,不同资源产品的税率可能会不一样,这个改革对于战略资源富裕的西部地区来讲,将会明显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杜鹰指出:“从西部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适应国际和东部产业转移的大趋势,在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中,将进一步实施有差别化的土地政策。主要是两点:一是在安排土地年度计划时向西部倾斜,适当扩大西部地区利用荒山、沙地、戈壁等未利用地的指标。二是西部地区的产业经济园区,包括工业开发区等等,它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可以适当降低,具体办法由有关部门来决定。但是人多地少毕竟是中国的基本国情,所以同其他地区一样,要切实执行严格的土地使用制度和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
记者还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将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把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放在优先地位,加快构建功能配套、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发展保障能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夯实农业基础,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扎实推进城镇化;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建设国家能源基地、资源深加工基地、装备制造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循环经济,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大力发展社会事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等。
(来源 三农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