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日前正式公布。这是自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连续7年聚焦“三农”问题以来,首次将主题指向水利行业,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出台的首个水利综合性纲领性文件。本报记者采访了多位水利行业的专家学者,在学者们看来,《决定》的出台,在中国水利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改革发展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水利事业发展迎来了又一个春天。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资源研究所所长王浩认为,在“十二五”开局之年,党中央、国务院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出台了《决定》,有三点值得关注:一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这一决定,是在准确把握我国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水安全保障需求,深刻认知国家水利改革发展所面临的形势的基础上,适时作出的重大科学决策,不仅会加速农业农村的发展,提升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保障程度,还会有效增进国家的经济安全、生态安全乃至国家安全,具有重大的现实影响。二是《决定》提出,要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水资源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以及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四大体系,这既是水利改革发展的明确目标,也是对各项水利工作的现实要求,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三是《决定》深刻地分析了我国的基本水情和不断加大的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我国水的形势越来越复杂,问题越来越突出。无论是水规律的认知、还是水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科学技术的支撑与服务,亟须我们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增强水利科技的支撑和服务能力。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原院长、教授级高工高季章认为,《决定》将水利的重要性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文件强调了水利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强调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这是中央在总结我国治水历史经验,特别是新中国62年的治水实践,面对全球气候变化,特别是极端天气频繁发生、我国涉水安全环境恶化的情况,为保证‘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而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的重要、必不可少的基础保障。”
“改革和发展都离不开资金投入,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是‘含金量’很高的文件,〈决定〉要求把土地出让金的10%用于水利。2010年全国土地出让金是2.7万亿元,10%就是2700亿元,再加上国家和其他途径的投入,水利投入可望达到与国民经济发展比较协调的水平。”高季章对此充分认可,“希望这一决定能管20年,这样水利现代化就能支撑国家全面现代化的实现。”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防洪减灾研究的水利科技工作者,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副总工程师、水利部防洪抗旱减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程晓陶高度评价了中央一号文件将对水利的认识提到了全面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以至经济安全、生态安全与国家安全的高度。
2010年是我国近20年来仅次于2008年的第二个重灾年份,不仅西南地区发生了罕见的秋冬春连旱,而且全国各地暴雨洪水及其引发的滑坡泥石流灾害也异常严重,造成的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都超过了1998年。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是全球性的现象,反映了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自然灾害加重的趋向。而在我国,这一现象还涉及到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背景下面临的治水新问题。“去年在大江大河基本平稳的形势下,频发的暴雨洪涝灾害实际上是击中了我国防洪体系的两个软肋。”程晓陶认为,一是在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重地上、轻地下的现象普遍存在,去年全国县级以上受淹城市超过了280座,大多数为内涝,一些城市形成了逢雨必淹的被动局面;二是中小河流、山区河流受采砂、采矿、筑路、建房、森林砍伐等人类活动的影响,山洪、滑坡、泥石流的危害加剧,而防洪能力由于缺少投入与维护的保障,未能得到相应的提高,有些甚至下降了。过去中小河流防洪工程与农田水利工程的建设与维护,主要是依靠农民的投工投劳,目前在农村劳力大量进城务工的情况下,传统模式难以为继,而新的治理模式与投入机制又未建立起来,这是导致农田水利建设滞后、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重要原因。
“认识的提高与投入的增加,为新时期水利的加速发展创造了条件。”程晓陶说,“只有通过管理体制与运作机制的改革,通过科技进步,我们才可能不断地增强防治水患与适应自然的能力,构建起人与自然良性互动的关系,逐步重构人与自然之间、区域与区域之间基于水的新的平衡,以支撑与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如期实现。”(本报记者 何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