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底,湖北省首次在省内高校推行职称分类评审,构建多元化复合型评价体系,把教师分为教学为主、科研为主、教学科研并重、社会服务与推广四种类型,新评审标准不再“唯论文论”,潜心于教学、科研推广做得好的教师,同样可以评上教授。(2月9日《中国青年报》)
按传统的理解,教师是“教书育人”的职业,教学是一名教师最重要的本职工作。然而在现实中,教师这个职业正在“异化”,尤其是一些高校教师,将科研作为“主业”,教学反倒沦为“副业”。
导致这一情况出现的最主要原因,是职称评审中的“唯论文论英雄”。一名教师的教学工作再出色,如果没有相当数量的论文,就评不上高级职称;一名教师哪怕常年不上讲台,只要论文数量过关,就能够堂而皇之地当上教授。这种“唯论文论”的弊端至少有两点:一是对那些潜心于教学工作的教师极为不公平;二是导致教师和高校“重科研、轻教学”,高校“教书育人”功能被削弱,进而导致高校人才培养质量滑坡。
其实,对于职称评审“唯论文论”的弊端乃至危害,人们早就有较为清醒的认识,但改革起来并非易事。毕竟,高校承担着一定的科研任务,科研也是高校的一项重要工作,而教学与科研又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何况,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的考核也是“重科研、轻教学”的,科研成果、论文数量是高校排名的重要指标,更是校领导的重要政绩。所以,虽然职称评审中的“唯论文论”久遭诟病,但相关改革一直没有太大进展。
正是这样的改革困境,愈发凸显出湖北省推行职称分类评审的探索价值。一方面,将高校教师分为四种类型,对不同类型的教师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开辟了多元化职称晋升渠道,使得那些论文不多但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也能够顺利评上高级职称,不再为论文所累;另一方面,这项改革所要破除的,只是“唯论文论”中的“唯”字,在职称评审重视教学业绩的同时,并没有反过来轻视科研业绩,而是教学、科研并重——科研为主的教师评职称,仍然主要看论文、看科研成果,避免从“重科研、轻教学”的极端,走向“重教学、轻科研”的另一个极端。
显然,这种多元化的职称评审,可以让不同类型的教师“各得其所”,进而让不同特长的教师“人尽其才”。它既让“教书育人”工作赢得应有的尊重,化解了职称评审的不公平问题,同时又不至于削弱高校的科研功能,以期达到“教研相长”的理想效果。
编辑:海鸥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