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海洋与渔业局签订“建立协调合作机制 共同保障食用水产品安全”合作备忘录,双方将通过加强准出准入对接、质量追溯、检验检测、监管执法等领域的合作,深化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共同提升浙江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根据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建立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监督衔接机制。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逐步建立以食用水产品质量合格证为基础的食用水产品产地准出制度;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以水产品质量合格证市场查验为基础,与食用水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衔接的食用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双方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共享制度,开展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交流合作,共享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根据监管需要,双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整顿;建立违法案件信息相互通报制度,密切开展对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的协调与协作。(通讯员黄晶晶 记者俞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