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混用主要是指两种液用农药制剂配到一起,成为一种药液喷雾施用。合理的农药混用,可以扩大使用范围或者兼治几种有害生物,可以提高工效。有的混用甚至可以增加药效并减轻抗药性、药害等农药的副作用。例如,农作物病害、虫害同时发生,可混用杀菌剂、杀虫剂,别的好处不说,起码可以少打一次药。当然,这里同时发生的有害生物防治适期要相互重叠。水稻孕穗至抽穗期是稻飞虱与稻纹枯病发生盛期,可用马拉硫磷乳油与井冈霉素水剂混用。
混用要注意各有效成分不被破坏,药液物理性状不会恶化,也不会加大药害等农药的副作用。
1.保证农药有效成分的化学稳定性
酸碱性的确会影响有效成分的稳定。常见的有机磷酸酯、氨基甲酸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品种,有效成分都是“酯”,一般对碱性比较敏感,会在碱性介质中水解。福美双、代森环等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有效成分在碱性介质中会发生复杂的化学变化而被破坏。有的农药品种虽然在弱碱性条件下相对稳定,但配成弱碱性药液后也要马上用掉,不宜放置过久。因此,与碱性药物的混用一定要慎重。常见的碱性药剂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常见的碱性化肥如氨水、碳酸氢铵、沉淀磷酸钙等。有的农药有效成分在酸性条件下会分解,或者降低药效。如2,4-滴钠盐或铵盐、2甲4氯钠盐等。常见的酸性药剂有硫酸铜、硫酸烟碱、抗菌剂401、乙烯利水剂等。不少有机磷酸酯农药也带一定酸性,如水胺硫磷、敌敌畏等。除了酸碱性外,很多农药品种不能与含金属离子的药物混用。二硫代氨基甲酸盐类杀菌剂、2,4-滴类除草剂与铜制剂混用可生成铜盐降低药效;甲基硫菌灵、硫菌灵可与铜离子络合而失去活性。除去铜制剂,其他含重金属离子的制剂如铁、锌、锰、镍等制剂,混用时要特别慎重。实际上,两种有效成分彼此能起化学反应的,一般都不能混用。有人把敌百虫与碱性药物混用,希望一部分敌百虫在碱性中转变成敌敌畏,实现敌百虫和敌敌畏的混用。这个办法在配药时很难掌握好,不值得提倡,何况敌敌畏在碱性介质中会进一步分解失效。
2.保证药液良好的物理性状
乳油制剂加水后应有良好的乳化性能。两种乳油混用的药液,也要求有良好的乳化性能,不能出现乳化不良,甚至出现分层、浮油、沉淀等现象。可湿性粉剂加水后应有良好的悬浮性能。两种可湿性粉剂混用的药液,也要求有良好的悬浮性能,不能出现絮结、沉淀等现象。凡是混配后药液物理性状明显恶化,都不能混用,以免减效、失效、甚至造成药害。农药乳油或可湿性粉剂加工生产时,只是考虑该制剂加水配成物理性状良好的药液,不可能考虑到,实际上也做不到该制剂与任何其他制剂混用后药液物理性状一定良好。如果混用后药液物理性能良好,反而是件难得的事。乳油制剂与可湿性粉剂混用,要注意可能引起"破乳"(乳化性能被破坏)的问题。乙烯利水剂、杀虫双水剂、杀螟丹可溶性粉剂因有较强酸性或合大量无机盐,与一般乳油混用有时会出现“破乳”。有机磷可湿性粉剂与其他类别农药的可湿性粉剂混用时,悬浮率往往会降低。
3.保证避免出现药害等副作用
有效成分的化学变化,可能产生有药害的物质。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用,可产生有药害的硫化钢,也增加了可造成药害的可溶性铜离子。前述二硫代氨基甲酸类杀菌剂,无论在碱性中或与铜制剂混用都会产生有药害的物质。如果混用造成药液物理性状恶化,如乳状液破乳,出现浮油,肯定会造成药害。敌稗用于稻田防除稗草,因水稻植株中有一种酰胺酶可以分解敌稗有效成分而解毒。而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会抑制水稻中的这种酶,它们与敌稗不但不能混用,前后十天里也不能连用,否则会造成药害。与敌稗同属酰胺类的丁草胺等除草剂品种,也有这个问题。农药混用中的学问还很多,举几个例子。辛硫磷能抑制昆虫体内的多功能氧化酶,这种酶系统的活性正是昆虫抗药性的原因之一。因此辛硫磷与一些菊酯类或其他有机磷类杀虫剂品种混用,往往能增效,特别是防治已有一定抗药性的害虫种群能增效。有的农药混用,在药效上会出现拈抗。如井冈霉素与灭瘟素混用,会降低井冈霉素防治水稻纹枯病的效果。禾草灵与2甲4氯或地乐酚等混用,会降低禾草灵对野燕麦的防除效果。乙霉威与多菌灵存在负交互抗性,即对多菌灵有抗性的植物病原菌反而对乙霉威更敏感。二者的混用可以防治对多菌灵已有抗药性的植物病害,二者的混用比例可以根据抗药性程度而定。如田间测定,对多菌灵敏感的菌株与有抗性的菌株数量上是三比一,则多菌灵与乙霉威混用有效成分之比以三比一为宜。异稻瘟净与其他有机磷杀虫剂混用不但增效,而且增毒。有人认为,两种低毒药剂混用后增毒,但仍属低毒范围,可以允许。那么,如果增毒到中等毒性范围,甚至毒性不高的药剂增毒到高毒范围,则不宜采用。有的除草剂品种有药害或者有残留药害可能影响施用作物或下茬敏感作物,如与防除对象基本一致,但不存在药害问题的除草剂品种混用,可以减轻前者药害的危险。氯嘧磺隆与嗪草酮用于大豆田,前者对后茬敏感作物不安全,后者剂量过大时对大豆作物不安全,而有效成分除草谱基本一致,混用可分别降低两有效成分用量,也就分别提高了对当茬作物和下茬敏感作物的安全性。当然,农药混用时的药效、抗药性、药害、毒性等问题,要通过严格的科学实验研究,才能下结论。
农药混用还要注意以下问题:
1.农药单剂的现混现用,可以根据农作物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防治要求灵活运用,这是农药使用技术的一项基本功。但经常的或普遍的农药混用,往往在农药加工时制成混剂。混剂一般说来有效成分配伍较科学合理,制剂理化性能应比现混现用优良,有的固态制剂如粉剂、颗粒剂,混用难以均匀,不如制成定型混剂。因此,对于农药有效成分的混合施用而言,现混现用与混剂应该并重。
2.两种农药制剂是否可以混用,有关农药使用的书籍中都有说明。品种介绍里应该有其可以混用或不能混用的药剂类别以及混用时的注意事项。书中往往附有“混用适否查对表”之类的内容,表中标出常见农药单剂之间可以混用、不能混用、或者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混用的种种情况。进行农药混用前应该查阅这些资料,作到心中有数。
3.农药发达国家流行一种“桶混”措施,即农药制剂加工厂生产出可用于桶混的单剂,注明桶混配方,施药时将彼此匹配的桶混制剂在田间配药场所用机动装置或手动配药桶或直接在施药拖拉机的储药罐中配成混合药液。因此,国外有的农药品种书籍中制剂内容包括一剂、混剂、桶混剂几个方面。桶混剂可以保证混合药液良好的物理性状,也能使不宜制成混剂的有效成分组对进行混用。我国现在已有桶混剂出售,如50%乙草胺乳油十宝收75%干悬浮剂(乙宝桶混剂,宝收即噻吩磺隆)、38%莠去津悬浮剂十宝成25%干悬浮剂(阿宝桶混剂,宝成即砜嘧磺隆)。
4.农药混用时配药液的方法一般是用足量的水先配好一种单剂的药液,再用这种药液稀释另一种单剂;而不能先混合两种单剂,再用水稀释,以免发生不良反应,包括有效成分的破坏与物理性状的恶化。另外,计算各有效成分在药液中的浓度要以药液总量为基础。
5.第一次进行两种单剂试验性质的现混现用时,可先在透明的玻璃容器中试验少量的混合药液,观察是否会有浮油、絮结、沉淀或变色、发热、产生气泡等不正常现象。凡药液显示出产生了化学变化或药液物理性状有所恶化,这种混配就不可取。试验时注意脸部不要靠近液面,药液也不要沾附皮肤,以防混配会有增毒作用或产生有毒气体。如果混配试验没问题,可以配一点混合药液进行田间小面积或单株农作物的药害试验,此时药液的浓度可以比田间实际应用的浓度高一些。初步观察,保证不会出现药害,这种混配才可以用于田间。但是,第一次生产上应用面积不可过大,应该在药效、药害各方面情况明确后,第二次或第二年应用再扩大面积。另外,即使有较成熟的经验,对于某两个单剂的混配最好在大面积应用前仍先做做初步试验,因为不同厂家或同一厂家不同批次的同一产品,质量及所含各种成分有可能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