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发改委上调汽柴油价 幅度十年最低

2013-05-10 07:51:3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徐沛宇

城乡统筹网讯:按照新的成品油价格机制,以10个工作日为计价周期,只要汽、柴油调价幅度不低于每吨50元,就启动调价。因此,也就出现了近十年以来调价幅度最低的汽柴油价格调整。

国家发改委昨天发布通知称,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将汽、柴油价格每吨提高95元,测算到零售价格90号汽油和0号柴油(全国平均)每升分别提高0.07元和0.08元,调价执行时间为5924时。

此次调价是成品油价格新机制实施后的首次上调,价格调整幅度还创下自200371日发改委上调汽油出厂价90/吨后的最小幅度。

尽管有成品油价格上调的预期,但近期市场行情仍处于微跌状况。截至59日,中宇资讯监测的国内26个主要城市中石油、中石化的国三93#汽油平均价格为9038/吨,较上次调价当天跌43/吨;国三0#柴油平均价格为7800/吨,较上次调价当天跌8/吨。

新定价机制实施后,汽柴油零售价格调整频繁但幅度相对缩减是必然的结果。中宇资讯分析师桑潇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现行定价机制更加灵敏地反映了国际市场变化,也约束了国内市场大单囤油、投机炒作的现象,但本次汽柴油零售价格调整幅度较小,对市场影响有限。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