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我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迈出坚实步伐。2006年,广东生产总值26204.47亿元,占全国1/8,预计2007年全省生产总值增长14.5%;人均生产总值从2002年的1816美元上升至2006年的3554美元,预计2007年超过4000美元;财政总收入2006年达到5117亿元,占全国的14.50%;2006年全省全社会固定资产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1.3%,比全国低21.2个百分点;GDP每增长1%所需用电增长量由2002年的1.46%下降到2006年的0.84%;2006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015.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079.8元。
这些成就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国各省市区大力支持和全省人民团结奋斗的结果,也是同广东大力实施统筹城乡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息息相关。近年来,广东把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战略举措来抓,进行了有益的实践与探索。2005年3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农村“三化”建设的决定》,围绕珠三角地区到2010年、全省到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以统筹城乡发展,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快农村“三化”建设为主线,落实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统筹城乡居民就业、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城乡体制改革等五项措施。在实践中,把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农村劳动力战略性转移结合起来,把推进城镇化与建设农村新社区结合起来,把推进发达地区加快发展与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结合起来,把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与实现农村社会进步结合起来,积极探索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区域协调的发展路子。
一、以县域经济为抓手,统筹城乡产业发展。
县域经济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环节。省委、省政府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出台《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从2002年起,省财政连续5年安排375亿元,用于改善山区县交通、能源、科技教育等基础条件;举办山区与珠三角经济技术洽谈会,积极推动珠三角产业向东西两翼和山区转移;建立了激励型财政制度,扩大县级管理权限,调动县级发展经济的积极性。经过几年的努力,县域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
——县域综合实力显著增强。2006年,全省67个县(市)实现生产总值4659.86亿元,比2002年增长68.2%,年均增长11.6%;67个县(市)中,生产总值突破100亿元的有15个,比2002年增加8个;一般预算收入超亿元的县(市)从2002年的29个增加到54个。目前,县域经济发展出现根本性变化,县域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收入等主要经济指标增长率,由长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开始转变为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县域工业发展提速明显。2006年全省县域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001.47亿元,增长27.5%,比全省平均增速高出9.2个百分点,36个县(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超过30%。县域工业化水平(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由2002年的35.2%提高到40%。在工业快速发展的带动下,县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三次产业比例由2002年的30∶38.4∶31.6发展为2006年的24.5∶40.8∶34.7,二、三产比重共提高5.5个百分点。
——经济效益显著改善。2006年,全省县域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50.56亿元,增长25.3%,高出全省4.9个百分点。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市)和48个山区县(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分别增长34.3%和21.9%,均高于全省20.4%的平均增速。特别是县域激励型财政机制实施三年来,成效显著。2003-2006年,67个县(市)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0.4%(按自然口径),比1997-2001年年均增长率(11.4%)高9个百分点,并超出同时期全省增长率水平(18.3%)2.1个百分点。同时,67个县(市)一般预算收入占全省的比重从2003年的6.55%提高到2006年的6.91%,三年提高了0.36个百分点。县均一般预算收入从2003年的1.3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2.25亿元,增长73%。
二、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途径,大力发展效益农业。
广东省深入贯彻两个中央1号文件精神,按照内外并举的方针,围绕农民增收的目标,出台了一系列推进现代农业的政策,着力调整农业结构,大力发展效益农业,不断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拓宽农民增收渠道。2003-2005年,全省投入“三农”资金481.8亿元。2006年省级财政安排的支持“三农”支出比上年增长20.6%。具体措施:
——保护和管理好耕地,加强农田基本建设。目前,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共投入财政资金22多亿元,建设高标准农田417万亩。全省12个农业现代化示范片区内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珠三角用工业的理念发展农业,不断推进生态型、科技型农业园区建设。广州市从1995年开始建设高标准农田,全市财政10年共投入资金10亿元,建成标准化农田面积70万亩,占全市基本农田面积的34.6%。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我省立足特色资源优势,确立了具有岭南特色的园艺、水(海)产和畜牧三大优势产业,成为我省最具国际竞争力的三大优势产品。畜禽肉类总产量365万吨,排全国第二位;水果总产量788万吨,居全国第三位。同时注重农产品的优质、高效、安全,积极实施品牌带动战略,累计创办了71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制定省级农业标准101个,已评出省名牌农业类产品116个。
——推进科技兴农。通过加快品种优良化、栽培技术规范化、生产手段现代化、管理科学化进程,不断提高特色农业的科技水平,促进特色农业向特效农业的转化。目前全省主要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3%,家禽良种覆盖率85%,猪良种覆盖率95%,科技进步对农业总产值增长的贡献率达46.6%。
——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目前全省各级扶持的农业龙头企业有1083家,其中国家级29家,省级105家,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150家,带动农户265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24%;户均增收1926元。全省各类农民专业经济组织已有1042个,带动农户83万户,会员11万户。
——大力发展现代农产品流通业。全省现有27家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中广州、深圳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规模大、专业性强,能够辐射全省,带动全国,影响东南亚。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除拥有深圳市两大批发市场和100多家连锁店外,还在上海、江西、山东寿光、四川、安徽等地收购和控股了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形成了全国规模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
三、以中心镇为纽带,统筹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
我们在实践中把中心镇作为增强县域经济实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的主要载体。出台了《关于加快中心镇发展的意见》(粤府[2003]57号),并明确从2003年始连续3年,省财政每年拨出2500万元作为全省镇规划补助资金。目前全省确定了269个中心镇,其中119个被国家建设部等六部委确定为全国重点镇,数量列全国各省市最多。中心镇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推动了产业与人口聚集。到2004年底,占全省建制镇18%的中心镇,城镇人口(含外来人口)和财政收入分别占总数的42%和51%。全省按户籍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从2003年的47.7%,提高到2004年的49%。按“五普”口径,则已超过55.6%。
——积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2000年开展了全省行政村“五通”工程(即通路、通电、通邮、通电话、通有线电视),使得公路、电力、通讯、供水等基础公共设施服务网络逐步向农村延伸。2002年以来,投入461亿元建设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农田基本建设不断加强。解决了180万人“饮水难”;通村客运率达63%;镇通行政村公路硬底化率达71.4%。
——有力推动了新农村建设。为提高农村生活环境质量,全省各地积极探索有效途径。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在整体规划基础上,统一建设中心村和农民公寓式住宅;经济欠发达地区立足实际,把创建生态文明村作为改变农村落后生活环境和农民落后生活方式的突破口,大抓“五改”(改水、改厕、改路、改灶、改造住房)、“五有”(有篮球场、有垃圾填埋场、有生态小公园、有饲养栏、有建设规划)、“六进村”(党的政策进村、先进文化进村、优良道德进村、法制教育进村、卫生习惯进村、科学技术进村),努力建设经济小康、规划合理、民风淳朴、环境整洁、管理到位、设施完善、富有地方特色的生态文明村,现全省已建成生态文明村1180个。
四、以健全就业服务和强化农民培训为手段,统筹城乡劳动就业。
我省2003年制定的《十项民心工程》,将全省农村1546万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城市居民再就业统筹起来加以解决,改变了农民失业无人问、农民就业无人管的状况。随后出台了一系列统筹城乡就业的政策措施。
——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强化就业服务。全省已初步建立起劳动力供求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和发布制度,建立起动态管理的劳动力资源库,省劳动就业网已通到全省所有地级市、县区及部分乡镇。乡镇(发达地区在村一级)基本建立起劳动服务机构。
——开展政府资助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全省已建立了农村劳动力综合培训基地或培训网点170多个,每个基地年培训能力在3000人左右,重点对35岁以下青年劳动力开展3个月到1年的中短期实用技能培训。各级财政还出资减免培训费用。省财政安排2.1亿元,连续5年每年资助5000名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二至三年的免费技校教育,同时新增安排补助资金8500万元,对贫困家庭子女进行短期职业技能培训。每年组织几十万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
——珠三角与山区开展对口劳务合作。通过订单式培训、基地化运作,提高培训后的农村劳动力就业率。全省已建立接收安置能力在500人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安置就业基地42个。各市不断改善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环境,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速度加快。目前,全省农村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达1341万人,占全省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7.5%。近几年,每年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60多万人,农民务工收入几十亿元。
五、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统筹农村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近几年来,我省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为重点,统筹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建立和完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一是加大农村卫生事业财政投入力度。 2003-2006年,省财政共投入农村卫生专项资金6.3亿元,用于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院、农村中医建设及农村卫生人才培训、改水改厕等。从2006年起,省级财政每年新增投入1.6亿元,对14个欠发达地级市及恩平市的村卫生站医生,按每村每年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确保到2007年底,全省每村都拥有一所卫生站。2007年,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按每万名户籍人口配置10名医务人员,每人每年补助1.2万元。二是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财政的补助经费从2002年的6000万元增加到2006年的6亿多元。目前,新农合制度已覆盖全省的全部行政村,全省参合人数达4137万人,占农村户籍人口的83.8%。2002-2006年,参合农民得到住院补偿和医疗救助费用达到33亿元。2007年,各级财政共筹集资金30亿元,其中省财政对欠发达地区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5元提高到35元。三是加强对口帮扶农村医疗卫生工作。2006年起,全面启动“广东省农村卫生人才培训合作项目”,首批7500余名乡镇卫生院院长、业务骨干、乡村医生以及地、县卫生管理干部接受了培训。实施《卫生人才智力扶持山区计划》,从2005年至2008年,每年选派管理干部、技术骨干到山区县卫生局和卫生机构挂职服务。
——建立和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珠三角各市积极探索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取得重大进展。东莞2001年1月1日开始,由市财政出资10亿元作为基础资金,全市59万多农民参加保险,17万多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深圳从2004年,佛山、中山市从2005年都开始实行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除深圳农民已全体转为居民外,其它各市参加养老保险的农民有80万人。我省从1994年开始将在各类性质企业就业的农民工(包括外省和本省)纳入统一的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相继出台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条例,农民工参加工伤、医疗保险人数均约占全国一半。最近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正式建立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全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基本建立,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一是在全国率先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建立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2005年秋季,在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了农村免费义务教育试点,享受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达130万,占16个县义务教育学生的89.4%,省财政的补助经费4.24亿元。2006年秋季起,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免书杂费政策,各级财政共安排资金33.5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21亿元,惠及1025万农村学生。此外,佛山、东莞、中山已在城乡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2006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小学五年保留率分别为99.72%、100%;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2%,比2000年提高3.65个百分点。二是以实施农村免费义务教育为突破口,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农村义务教育的责任,设立中小学教师工资专户,实行教师工资县长负责制,杜绝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实现“一撤销”(撤销镇教办)、“两上移”(校长和教师的人事管理上移到县)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基本目标,管理体制运行总体情况良好。三是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不断改善。2002-2006年,省财政共投入33亿元,新建、扩建、改造农村中小学6964所;至2007年底,全面改造全省545万m2C、D级破旧危房;在全国率先建立“卖方信贷”机制,教育信息化水平排在全国前列;2003年省财政还拨出20亿元专款,帮助欠发达地区偿还部分“普九”历史欠债。2002-2005年,省财政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建设专项经费达到50亿元(含偿还“普九”欠债专款),全省义务教育校舍总面积达到9040万m2(生均达到5.9m2),其中小学校舍总面积6369万m2(生均5.96m2)。四是建立完善农村困难学生资助制度。我省2001年开始建立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免收义务教育阶段书杂费制度,当年受益学生90.7万人;2002年扩大到103万人;2005年开始,对农村困难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给予每人每学年100元的生活费补助。2002-2006年,省财政共安排“两免一补”专项补助资金20.28亿元,全省每年有103万困难学生获得资助,占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的13.8%。与此同时,积极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据统计,2005-2006学年,全省非户籍义务教育学生达到180万人,比2000年增加了100万人,增幅为125%。
六、以农村税费改革为先导,全面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
——从2005年起全省免征农业税。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欠发达地区基层政权运作十分困难的问题,省财政2005年起对全省1000个财力薄弱的镇(乡)平均每个给予30万元补助,每年还拿出1.67亿元,对全省村“两委”干部实行补贴,确保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以提高基层政权运转的财力保障水平。
——农村乡镇管理体制改革力度加大。目前全省镇乡从1588个减少到1174个,撤并了414个,撤并率达26%。地处山区的清远市乡镇总数由原来的142个减少了63个,撤并率达44.4%。佛山市三水区11个镇调减为5个,106个行政村合并为48个,撤并率均达55%。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逐步确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村委会主任和村党支部书记“一肩挑”比例和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比例越来越大。
——探索建立覆盖农村的公共财政制度。在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大幅度减轻农民负担的同时,我省加大了财政资金对农村各项事务的投入,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公共财政制度。2002-2006年,省财政累计投入支农资金563.6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得到切实加强,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社保事业迅速发展,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关系和分配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农村财务管理和监督体制逐步建立。珠三角农村股份合作制不断深化,普遍推行“固化股权、出资购股、合理流动”的做法,妥善解决股权分配问题,增强了农村发展的活力。农村集体经济管理进一步规范,全省96%的村实行了财务公开,60%的村已实行会计委派、选聘或代理制,20%的村实行了电算化管理,农村财务民主管理制度逐步健全。
——探索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推进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在全国首个实行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地、同权、同价”。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建立预存征地补偿款制度。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建立“留用地”补偿制度,探索土地入股,参与分红制度,保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加大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力度。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为契机,逐步建立服务“三农”、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社区性金融机构。目前已成立了农村信用社省联社,全省农村信用社共增扩新股本金106亿元,完成扩股计划的85%。
作者:中共广东省委政策研究室协调发展处处长顾幸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