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唐山市出台60项支持政策,从村镇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管理等方面向农村倾斜,力争到2012年,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5万元以上,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800元,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4∶1,基本实现城乡等值化发展,即形成城乡规划一体化、产业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制度一体化、社会管理一体化。
唐山市是我省确定的统筹城乡发展的唯一试点设区市。为积极探索城乡一体化、等值化发展的路径、模式,唐山市制定了《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方案》,将利用3年时间,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为驱动,以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市场化、信息化联动为基本路径,破解制约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加大统筹城乡发展的政策支撑。日前,唐山市制定出台了《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实现城乡等值化的若干政策》,共计60条,就促进农民进城、加快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做出具体规定。如对在市区、县(市)城、小城镇购买住房的农民免收产权登记费,减半收取交易服务费,农民进城落户或进城务工后可参加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将进城落户的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保障其享有与当地居民平等的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市财政每年筹措新民居建设专项资金2亿元,对实现集约节约土地的新民居建设示范村、中心村给予基础设施建设奖补,完善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布点规划,将城市环卫管理模式延伸到农村;赋予市级重点中心镇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县级管理权限;逐步把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模式和公共服务内容引入农村社区,推进农村管理社区化;在全市范围内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实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等。
构建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建立财政支农投入持续增长机制,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3个百分点以上,其中市本级高6个百分点以上;建立财政支农资金捆绑投入机制,对涉农资金和下拨专项资金实行整合捆绑使用、集中投入,实现资金使用效益;创新公共服务保障机制,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向农村延伸,推进社会保障向农村延伸、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推进电力、信息、道路、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实现以合法固定住所为依据的居民户籍自由迁移。
来源: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