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并对党内监督作出了深刻论述,提出了明确要求。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党内监督抓好抓实,抓出成效,是各级党组织和纪检机关面临的紧迫任务。
关键是优化党内监督环境,全面强化党员监督意识和行为自觉。三年多来的铁腕反腐,所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和拥护,人们的监督意识大幅增强。但党内的监督氛围还不是很浓,监督环境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对于普通党员而言,大多对党内事务不太关心。有的党员认为自己无职无权,监督根本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弄不好还容易得罪领导,影响关系,因此明知不对也不愿多管“闲事”;而对于有些领导干部,长期处于领导岗位,很容易滋长官僚主义、家长制等形形色色的特权意识,对别人的监督反感和抵触,认为束缚手脚,妨碍决断,影响效率;还有的言行不一,口头上喊加强监督,工作中又千方百计阻挠监督,甚至搞打击报复。所以,营造积极健康的党内监督环境至关重要。对于一般党员干部,应在树立监督信心、强化监督意识上下功夫,切实解决他们“不愿监督”、“不懂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对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党务、政务公开等措施,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而各级纪检机关,要充分保护党员监督的合法权益,对党员履行监督权要多进行激励和表彰,对抵制、干扰和破坏党内监督的行为进行惩戒,为营造党内良好的监督环境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关键是抓好监督重点环节,紧紧盯住“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这抓住了问题的要害。关键是,这个难题怎么破。一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这些“关键少数”掌握着各地、各部门的“最高权力”,包括组织和人事大权、财政大权、建设工程和土地使用大权、企业改制和重组等等权力。而各地各单位中的人事、财务、项目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岗位,更是监督的重点环节。如果不能进行很好地监督,遏制腐败增量就会成为一句空话。近年来,随州在加强对重点环节和“关键少数”的监督方面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比如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决策重大事项实行“两票制”,对选人用人实行“常委票决制”;对重点领域和岗位及其负责人实行预警防控监管等,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导致“弱监”、“漏监”、“虚监”、“难监”问题仍没有很好解决。对此,应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从不同层次、不同岗位领导活动的特点出发,努力寻求有效监督的途径和办法,真正把监督落实到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活动的全过程,不留死角。
关键是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切实发扬和发展党内民主。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经历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领导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再讲情面、顾脸面,不再相互吹捧唱赞歌,相反,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已基本成为常态,这为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内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次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明确提出,必须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因此,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是当务之急。首先,必须真正落实民主集中制。因为,党内民主制度化最根本的就是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到党的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去,以保证权力集中于党组织而非个人的手里,避免少数人脱离多数人和少数人或个人专断的局面。其次,要保证各种党组织生活按党章要求正常开展,坚决杜绝随意性。比如民主生活会、党小组会等,特别是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有力武器。再次要发展党内民主,充分释放民主力量。这就要落实好中央监督制度的顶层设计,认真执行好中央今年将要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并细化配套措施和具体制度。对于市县两级党组织,还可借鉴巡视制度开展对市直部门、县市区和乡镇的巡查工作。这方面随州在各派出纪工委对负责和联系单位实行了巡查,五年巡查一遍,一年巡查2-3个单位,监督效果很好。再就是要发挥党外监督的作用,促进党内监督工作的深化,以形成相互渗透、相互协调、相互补充的监督体系和网络,使“宽、松、软”真正走向“严、紧、硬”。
关键是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正确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目前党内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一个薄弱环节,是事前和事中监督力度不够,往往是在违纪违法问题已成事实之后才追究处理。正因于此,中央果断提出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在法前,纪比法严。要求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在落实这一精神上,随州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层层压实“两个责任”落地生根,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取得显著成效,受到省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特别在抓早抓小方面,建立了线索收集机制,搭建和利用五个信息收集平台:党风政风投诉专线“3590000”平台、“政风行风热线”平台、基层党风政风监督员信息平台、信访举报和日常工作收集平台、常态化明查暗访收集平台,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排查,早处理,极大地提高了监督效率。当然,党内监督不能“只打雷不下雨”,还要经常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纪律审查权威,加大“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追责力度,通过强有力的纪律监督,积极营造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政治环境,努力使政治生态山青水秀,达到党内监督的理想境界。
(作者系随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编辑:古月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