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特征之一。乡村治理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为此,中共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具体要求,为振兴乡村指明了方向。
夯实国家治理根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
中共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报告还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时,分两个阶段来安排,即在2020年到2035年的第一个阶段,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其中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在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的第二个阶段,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其中要求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说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要分步骤分阶段来完成,这为自2020年后的两个15年的阶段性目标夯实了制度基础。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报告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不仅为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框架打下了基础,也为实现报告所提出的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要求,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基石。
完善国家治理结构体系重点提升治理品质能力
中共十八大以来,在党的领导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治理明显加强,环境状况得到改善,人民军队政治生态得到有效治理,倡导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了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报告也指出,目前社会矛盾和问题交织叠加,全面依法治国任务依然繁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待加强。可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然任重道远。
关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从两个方面理解和实施,即国家治理体系、国家治理能力,前者体现国家治理的数量与结构,后者体现国家治理的品质与能力。报告提出的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既是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整体框架的要求,也通过实施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创新方式提升乡村治理能力,这对解决好“三农”问题,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进“三治结合”
国家治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按照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分步走的战略安排,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提出了体系结构和能力品质的要求,也确定了基本实现与实现的时间节点。国家治理体系的系统性不仅在于治理体系框架的构建,如报告所要求的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全面依法治国、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构建环境治理体系以及推进全球治理体系等,这体现了国家治理理念的分类治理模式,而且还在于每一分类治理的有机融合体系,如报告所提出的健全乡村治理体系要求实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既将乡村治理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并完善其结构,又对乡村治理提出“三治结合”模式以体现其治理能力。
村民自治作为推进乡村治理的基本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民直接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主阵地和乡村治理的重要平台。建立村党组织领导下的组织健全、自治有效、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村民自治制度,有利于调动农民参与村民自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利于实现和维护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有利于促进农村建设和发展,有利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自治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本原则,以村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为基本内容,是在法治框架下由农村群众依法办理自己的事务,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为自治形式,如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规民约制度、村务监督制度,以达到自治固本。
法治建设既是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中共十九大报告的要求,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必须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全过程自然覆盖到乡村。按照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要求,必须强化依法行政,完善农业农村立法,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强化公正司法,改善农村执法、司法状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强化法治监督,实行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全民守法,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增强农民法律意识,让农民信仰法律,在社会活动中感知和认同法律。实施乡村法治,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需要。
德治与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两者在价值取向和导向上相向而行。德治在乡村治理中起着基础作用,有利于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按照中共十九大报告的要求,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全民族道德素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坚持全民行动、干部带头,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结合时代要求继承创新。特别是中共十九大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写进了党章,让我们更加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这些均是中共十九大精神对乡村德治建设的指引。
加强乡村德治建设,通过建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形式,健全完善乡村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播,立家训家规、传家风家教,倡文明树新风、革除陈规陋习等活动,推进家风建设、文明创建、诚信建设,依法治理、道德评议等行动,实现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三共”的社会治理格局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从而达到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提出的乡风文明、治理有效总要求。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长江大学副校长郑军
编辑:zhongbp 责任编辑:孙淑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