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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荣伟:抓责任落实须强化制度支撑

2015-08-06 09:40:0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陈荣伟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形势的必然、履职的需要、人民的期盼,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党委主体责任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有权无责,主体责任就是“空中楼阁”;有责不究,主体责任就会“竹篮打水”。因此,落实主体责任要强化支撑,围绕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这个关键问题,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依岗定责,签字背书。有权必有责、权责要对等。要抓好明责这个前提,理清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细化厘清责任边界,分别确定每项具体问题“由谁负责、担什么责”,变“职责模糊”为“权责明晰”,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的不良倾向,确保责任主体任务明确、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三张清单”、自身职务和分管工作,实行“签字背书”,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内廉政建设责任、信访举报、案件查处、选好用好干部、带头廉洁从政情况等重大责任事项,必须亲自把关,提出审核意见并签字负责,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要把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到所辖各级党委,延伸到基层单位,逐层分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人人有责、个个负责”的工作格局。

依法用权,全程纪实。有权不可任性,用权必受监督。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深化“两集中一审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设“有限”政府。要立足“全程纪实、全面公开、全民监督”目标,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三项工作不直接分管”、“一把手末位表态”、专家咨询、法律顾问、重大决策征求意见、情况通报、情况反映等配套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等制度,建立“全程纪实”台账,确保有据可查、倒查有据,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工作时与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要求相适应,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要求相符合,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由个人意志向法治引领转变,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依责追究、一案双查。“共同担责、一案双查”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锤”。要把握有权必有责,权责须对等的原则,紧扣责任担当、责任考评、责任追究关键环节,探索建立“共性+个性+社会公认度”三位一体体系,把主体责任具体化、领导职责明确化、责任追究程序化,做到“三个同时”,即责任人与相关领导责任同时追查,班子集体责任与领导个人责任同时追究,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同时运用,防止以批评教育代替党纪国法,防止“办人情案”淡化责任追究。完善责任追究案件情况季度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制度,提升发现一人、查处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强化责任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处的威慑力。

(作者陈荣伟系湖南省资兴市委书记)


编辑:胡燕磊 责任编辑: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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