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随着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农户兼业化、村庄空心化、人口老龄化日趋明显,“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问题日益突出,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的生产方式,需要加强联合与合作,不断提高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这种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方式,在日韩是以农协组织的形式运作的。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与日韩有着很大的相似性,近年来从学术界到政府系统都在提倡借鉴日韩农协运作模式。学习日韩农协运作模式,结合中国实际,加快构建以农户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是农业农村的当务之急。目前,我国最大的合作经济组织依然是供销合作社。她一头连着“三农”,一头连着城乡,历史悠久,网点广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具有为农服务的深厚基础和独特优势。今年供销社系统正在推进综合改革试点,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属性和特色,按照改造自我、服务农民的要求,在农村大力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努力发展成为上下一体、利益联结的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但在转型过程中,如何加快供销社的基层组织向农村延伸与如何保证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问题非常突出。
为切实解决这两方面问题,山东供销社认真学习日韩农协经验,在省级层面,加快构建社会化服务支撑体系,相继成立了山东供销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信息综合服务平台有限公司,不断增强自身经营实力和服务能力,为基层供销社开展社会化服务提供支撑。在此基础上,积极动员基层供销社与村“两委”结合起来,借助其力量加快向农村延伸,同时促进村“两委”借助供销社的力量推进服务型基层组织建设,双方互为补充、实现共同发展。基本思路是,紧紧依靠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组织部门的领导支持,以构筑基层供销社、村“两委”、合作社、信用互助组织“四位一体”为主要抓手,以推进服务中心、发展项目和干部队伍“三个共建”为核心内容,把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作为重要保证,加快供销社基层组织向村居延伸、经营网络向田间地头延伸,促进农民增收、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山东供销社推进社村共建的工作实践,是适应当前农村实际需要,对日韩农协模式在中国农村的创新与发展,有力地促进了供销社和村“两委”作用的发挥,成为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推进力量。
把积极争取地方各级党委的重视
和支持作为基本前提和先导
供销社的改革发展离不开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工作推进中,山东供销社积极寻求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部门的领导和支持,借助基层供销社与村“两委”开展的共建活动,自觉把供销社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及组织部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自身组织完整、网络健全等优势,在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力量、充实基层组织建设内容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13]25号文件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指出,“鼓励基层供销社实施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的现代农业服务规模化,积极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工作”。目前,全省17个市和60多个县(市、区)党委专门或组织部与供销社联合发了文件推进这项工作,从干部、人才、政策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有力推进了农村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
把构筑供销社、村“两委”、合作社、
信用互助组织合作机制作为主要抓手
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引导基层供销社与农村基层各种力量广泛联合,把供销社的服务优势与村“两委”的组织优势、农民合作社的经营优势和信用互助组织的资本优势结合起来,着力构筑基层供销社、村“两委”、合作社、信用互助组织“四位一体”的新机制。通过构建“四位一体”新机制,供销社积极发挥自身网络健全的优势,提供农资和农产品供销服务;村“两委”发挥组织农民的作用,积极参与帮助解决土地流转和托管问题;合作社带领农民社员开展各环节经营服务;信用互助组织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难题。“四位一体”合作共建形成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整体合力,有效解决了供销社为农服务力量不足的问题,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省供销社系统土地托管服务面积已达825万亩,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村“两委”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把农民组织起来,使耕地连片成方。同时,“四位一体”合作共建也带动提升了供销社领办的合作社和信用互助组织的发展,有效解决了农村市场经营主体融资难题。
把推进服务中心、发展项目、干部队伍“三个共建”作为核心内容
针对目前多数农村基层组织经济实力、服务能力比较薄弱的现状,发挥供销社自身与农民群众联利连心的优势,带动领办的合作社和信用互助组织,主动与村“两委”开展以共建服务中心、共建发展项目、共建干部队伍为主要内容的共建工作。一是共建服务中心。依托供销社在农村的各类经营服务网点,在村“两委”的支持下,整合有关惠农资源,纳入供销社服务平台,让农民群众直接享受到生产、生活、办事一条龙、全方位服务。二是共建发展项目。发挥供销社、村“两委”、合作社、信用互助组织各自优势,以土地托管为切入点推进农业服务规模化,通过组织实施建基地、建合作社、建市场等多种形式的项目共建,进一步打牢供销社在农村的根基,帮助农村基层党组织拓展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空间和领域。较好解决了服务农民群众“最后一步路”的问题。三是共建干部队伍。鼓励基层供销社和合作社、信用互助组织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到村级组织任职,吸纳村级组织的优秀干部到基层供销社、合作社、信用互助组织任职,交流培养眼界宽、懂经营、能干事的干部和人才,为服务农业农村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把处理好各方面利益关系作为重要保证
开展“社村共建”,是供销社依靠自身优势对基层各方为农服务力量的联合,既要发挥各方优势形成为农服务合力,又要重视利益的界定和分配,充分调动各自的积极性。一是坚持把保证农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基本出发点。发展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各类超市和农产品交易市场,推进农业服务规模化,农民除了能享受各种服务便利,更能从经济上得到各种实惠。在土地托管服务中,除了保证农民收益不低于往年外,还能通过合作社分红享受到来自规模化生产的增益部分。通过土地托管,农民外出打工,供销社给农民打工,还为农民节省往返路费和增加打工收入。二是切实保证村集体获得一定收益。尤其对那些不具备经营管理能力,缺少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农村,要保证他们在与供销社开展的项目共建中获得相应收益,从而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强服务群众的能力。从基层供销社实践情况看,村集体一般能从服务增益部分获得10%~ 20%的收入,已成为解决村集体“增收难”问题的重要路径。三是有利于供销社自身发展壮大。供销社借助“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带动领办的合作社和信用互助组织,努力在合作中找到经营性和公益性的结合点,不断增强为农服务的可持续性,促进组织和服务向农村延伸的同时,也增强了自身经济实力。
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不仅密切了供销社与农民的联系,加快了供销社向农村的延伸覆盖,也促进了当前农村诸多问题的解决,收到了多方共赢的明显效果。一是拓展供销社为农民服务方式,进一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通过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供销社为农服务由传统的流通服务向农业规模化全程服务拓展,同时借助村“两委”的支持,在农村建设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发展各类农业生产项目,服务“三农”的能力不断增强,成为新形势下党委政府推动农业农村工作发展的重要抓手和重要力量。二是增强新时期村“两委”的领导力,促进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通过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村集体能从服务中获得分红、租金等固定收益,帮助村级组织解决无钱办事的难题。村“两委”也借助供销社参与农村经济发展的优势,联合供销社、合作社、信用互助组织共同发展项目,带领农民群众一起致富,找到了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抓手和载体,实现了强村固基、富民兴社。三是构建起助推农业转型发展的新机制,促进中国特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开展“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把供销社、村“两委”、合作社和信用互助组织联合成“四位一体”,最大程度地实现了农业农村各方力量的整合,形成了协同服务农民的新机制,解决了现代农业生产中遇到的组织、服务、科技和融资等一系列问题。这是涉及农村治理能力提升的组织创新和机制创新,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四是促进供销社人才建设和组织建设,为供销社长远发展提供重要保障。由于历史的原因,供销社组织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仍面临较多困难。通过“党建带社建社村共建”,各级将一批事业心强、有市场意识、立志服务“三农”的优秀干部,调整充实到供销社领导岗位上来。鼓励支持吸纳农民致富带头人、经纪人和各类经营人才到基层供销社和社属企业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供销组织体系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供销社长期扎根农村、开展为农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系山东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