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单位:中共重庆市渝北区委研究室)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重庆市渝北区区级领导统一开展直插村(社区)的“最后一公里行”活动,全覆盖走访了百余个村,涉及近千个社,倾听基层呼声,了解群众意愿,解决实际问题。在此次大规模深入调研中,通过召开百姓院坝会、与村(社区)“一把手”谈心、走访信访群众等“规定动作”,收集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1000余个,其中改善农村道路设施条件,解决“出行难”问题占所有反映问题的30%左右,成为农村群众代表反映最为普遍、集中,希望最为迫切的问题之一。
一、渝北区农村道路设施“末梢”现状
目前,渝北区公路总里程为
但是,由于渝北区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主要集中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南部地区,而经济欠发达的中北部地区的十几个镇道路较差,农村道路设施的“末梢”问题,即社级道路不畅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如有些村的部分社还未通公路;有的村社道路建设标准较低,多为泥结石路,路面较窄,部分社道无法满足中型货车运输产品;有的道路管理和养护不到位,降低了通行能力;部分道路由于资金等各方面问题,还未彻底竣工或连接成网;人行便道资金投入偏少,建设进度较为缓慢,群众盼望政府加大人行便道建设力度,方便出行。
二、制约农村社级道路建管发展的三大难题
一是资金“瓶颈”问题。西部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底子薄、欠账多、发展滞后,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农村道路设施的投入力度,提高了农村公路标准,增加了公路里程,但是,在省道、县道、乡道及通村道路的建设与管护问题还未能彻底解决的现状下,无力向农村社级道路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初步估算,宽
二是对建管主体激励不足问题。乡(镇)人民政府是社级道路建设与养护工作责任主体,而正因为乡(镇)政府面临着社级道路修建越多,自筹资金缺口越大,建后管护成本越高、工作量越大、所需人员越多的现实难题,同时,社级道路通达率未作为乡(镇)政府考核重要内容,因此,对于财政收入低、资金实力弱的乡镇,主动增加社级道路设施建设与强化管护工作的积极性并不高,形成了上级政府和村民“热”、乡(镇)政府“冷”,“两头热中间冷”的局面。
三是质与量的矛盾问题。一方面,在村民反映的问题中,既有增加社级道路里程数量的需求,又有硬化现有道路提升质量的愿望,而在计划指标有限、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难以满足村民的现实需求。另一方面,在市、区(县)等上级政府规定上,既要求乡(镇)政府加紧实施社级道路建设,提高开工建设效率,保证量的增长;又设计了复杂的建设项目审批、监管、验收程序,对社级道路工程建设与验收标准提出较高要求,虽出于保证建设质量,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级道路开工和建设速度。
三、提升农村道路建管水平的五项举措
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城乡互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应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的配套完善,积极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匹配、衔接顺畅的农村公路网络。针对目前农村村民迫切需要解决的“出行难”问题,破解社级道路建设与管护的难题,应着力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1、拓宽农村道路建设融资渠道。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农村基础设施的力度,形成区(县)级补助、乡(镇)配套的资金保障机制,建立起稳定的农村公路建设与管护资金渠道。二是充分利用业主资金。随着都市现代农业和规模化、产业化设施农业发展,通过土地流转投资从事农业生产项目的企业业主、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大户越来越多,应通过政策配套、发动宣传,鼓励经营主体投资满足当地生产生活需要的社级道路建设。三是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建立社会出资捐助困难地区农村社级道路建设的工作机制,利用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的力量,广泛整合、有效利用社会资金支持农村道路建设;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口帮助农村道路建设;建立本地区外出创业人员联络机制,号召外出村民回馈家乡帮助村民解决道路建管资金困难。四是制定金融支持政策。盘活农村资产,将基础设施与农业项目“打捆”,研究制定各项金融支持政策,促进银行、基金机构、担保公司、投资公司等开展农村社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金融业务。五是倡导受益村民出资。“谁出资、谁管理、谁受益”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一项原则,通过宣传,争取受益村民的理解和支持,按照自愿原则向受益村民筹集生产生活道路建设资金,依照规划合理确定建设用地调整方案和补偿方案,以降低建设成本,节约建设资金。
2、探索创新社级道路建管模式。一是政府主导化。落实主体责任,建立起区(县)、乡(镇)分级负责、权责统一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体系。特别要落实乡(镇)级农村道路建设与管护机构和专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切实可行、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二是村民自治化。对于农村社级道路建设与管护应充分尊重村民自治权利,重视村民的意见建议,在村委会组织协调下让村民有充分的参与权和决策权,从而增强村民对社级道路建设与管护自觉性。三是主体多元化。科学建立社级道路建设与管护的体制机制,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管理念,促进农村“末梢”道路建设主体、融资主体、管护主体等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吸纳社会资源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激发当地农民参与社级道路建管的积极性。四是规范层次化。科学制定农村各等级道路技术标准,在兼顾质量、安全和效益基础上,针对不同地形地貌特点和农民生产生活现实需求,以及政府、社会、村民承受能力,尽可能多层次合理确定不同社级道路的建设与管护技术标准,以供当地村民选择,保持社级道路建设与管护的实用性、操作性与发展可持续性。
3、灵活适用农村道路建管原则。一是更加注重协调性。应合理确定社级道路发展时序,保证生产道路与生活道路建设协调,乡道、村道与社道匹配,集中居住片区与偏远散居农户兼顾,增量工程与提质工程并重。二是更加注重灵活性。在社级道路建设与管护上应更加突显“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防止机械、僵化地制定和执行现有相关规定,充分赋予区(县)、乡(镇)等地方政府自主权,发挥基层政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将解决农村“出行难”的实效作为评估部门工作的重要标准。三是更加注重激励性。在体制机制上鼓励创新,探索拓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渠道,建立社会各界和村民广泛参与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激励机制,有效促进城市要素下乡,充分激发农民自建自管的积极性。
4、着力提升社级道路建设效率。一是应简化工程审批手续。区(县)应对社级道路从工程立项、施工许可、工程验收等手续方面进行适当的简化,不宜完全参照县、乡、通村公路等等级公路建设的要求进行,以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允许采用低成本实用技术。社级道路通行能力要求低,可在修建过程中适当放宽技术标准,区(县)交通主管部门应进行科学论证,推荐利用新工艺、新技术,允许采用低成本实用技术以方便施工,降低工程造价。三是采用灵活工程监督方式。对社级道路建设应采取以政府职能部门监管和社会监督为主方式进行,既保证村民对工程质量信任度,又避免抬高工程费用。四是合理安排补助款项。区(县)主管部门应摒弃工程竣工验收后才支付补助款的做法,按工程进度合理安排补助资金及时到位,以减轻乡(镇)政府资金压力,激发基层政府修路积极性。
5、不断强化社级道路养护责任。一是积极创新管护模式。针对社级道路应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采取灵活多样的管护模式。对技术等级高的工程项目、工程量大的大修与水毁修复项目可采取专业化管护模式,由专业养护单位承担,以保证养护质量、提高养护效率;对日常管护可以公开公平竞争方式,承包给就近组建的养护小组或特定管理养护人员;倡导“民建、民养、民管、民享”理念,通过“一事一议”模式,鼓励群众以投工投劳、捐赠材料、轮流养护等方式组织村道社道养护;引导受益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产业大户、一般农户等进行常态化义务养护。二是严格明确管护责任。落实基层管护组织,乡镇应成立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办公室,落实人员、经费和办公场地,保证政府有人管事。按泥结石道路每3公里为一个管护单位,以定人员、定路段、定职责和公开养护人员、公开监督电话的“三定两公开”形式明确具体路段管护主体,并实行养护管理挂牌公示制,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明确规定管护职责。建立“常态化巡查、定期清扫维护、专项方案修复”的周期性、常态化作业制度。科学确定村级社级道路的管护工作流程,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制度化,细化明确各等级和等外道路的管护标准,并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提高道路养护水平。四是建立管护激励机制。加强对农村各级道路,包括社道管护工作检查督促力度,建立区(县)主管部门的定期巡查制度,对乡镇建设管护的村道社道进行全覆盖监督。同时,区(县)应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纳入对乡(镇)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并适当加大考核指标权重,配套制定补助资金发放和经费奖励政策,建立农村道路管护工作绩效激励机制。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