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民市民化的研究,国内学者主要集中在农民工和城镇郊区失地农民的市民化上,很少从城乡一体化协同发展的视角研究新型农村社区对农民市民化的意义。因此,了解和考察这一新社会群体的生活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关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农民身份转化的重要作用,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何以成为农民转身的优选路径
所谓农民转身,就是农民的市民化。农民市民化转身,一是要实现职业转移,只有实现了职业转化,才能改变其身份。二是要实现地域迁移,集中居住,且必须得到农民的心理认可。三是要实现生活方式与行为方式转换,因为只有实现了生活方式与行为方式转换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转换,但其前提是职业的转移。四是农民转身的路径要与国情相适应。
对于农民市民化转身,改革开放以来主要坚持的是“城市化转移”之路,并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在实践中也使我国农民转身面临着严重问题:一是出现“半城市化”、“边缘化”问题;二是出现了城市人满为患的“城市病”和农村空心化、农业副业化、农民老龄化、土地闲置等严重社会问题。尽管我国农民城市化转移面临许多问题,但要解决“三农”问题,就必须让亿万农民离开土地,融入城市,实现居村农民的市民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因其具有先天的亲和性和后天的发展优势,有望成为居村农民市民化的优选路径。
第一,新型农村社区房价及生活成本在农民的期望值内。实现农民市民化的最大障碍,事实上就是农民城市住房难以解决的问题。居者有其屋是中国人的普遍愿望,但目前农民却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之外,高昂的房价冷却了农民的“进城热情”。在公共设施建设不可能惠及农村每一个村庄的现实状况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较现实的做法,通过打造与市民生活等值的居住环境,能“低成本”地实现农民市民化。
第二,定居新型农村社区由于离家近便,既可兼得工农、城乡两利,利于农村的繁荣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也便于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加强对子女的托管和对父母的照顾,符合农民的情感诉求,有利于克服“城市病”和农村社会问题。
第三,随着我国城市化加速推进和产业转移,中小城市不断扩容,城市工业、商业、服务业创造了众多就业、创业机会,为农民就地实现职业转移创造了前提。
第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符合我国国情。因为“到2030年,中国人口将达到15亿甚至更多,即使届时城市化率达到60~70%,中国仍然有大约4.5亿~6亿人口生活在农村。”①我国农村人口众多,走传统的“城市化转移”之路是不可能的。
第五,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早在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就提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新任务,党的十七大首次提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命题,自此,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就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并成为国家的战略发展方向。
第六,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定位准确。将它定位为新型城镇化的战略基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切入点,体现了“城乡一体化发展”、“等值”服务的理念,能够满足农民的生活需要和享受城市生活的便利。因此,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一经提出,便具有很高的社会认可度和支持率,“是我们可以预测的未来农村社区建设的理想模式,也是当前中部地区新农村社区建设应该重点推介的模式。”②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农民转身的意义
新型农村社区脱胎于传统村落,但与其有重大区别,它的建设宗旨在于对接城市社区,消解城乡差异,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同等值发展,因此,在促使农民向市民“华丽转身”方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
新型农村社区促使农民的身份转变。“我是谁”是个涉及到人的社会身份与角色定位的问题。农民生活的最大特点是自给自足、乡土气息浓厚。而生活在新型农村社区的居民住在高层楼房或独栋别墅里,走的是林阴大道,且家庭支出构成也像城里人那样,要交纳电费、水费、物业费等,新型农村社区里的居民的突出特点是正在“去农民式生活”。③
首先,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的职业身份有望实现从农业到非农产业的多元转变。他们通过土地流转或土地承包的方式脱离了土地,为了生计,他们多从事建筑、制造、加工、服务、修理等非农工作或成为农业工人,与城市居民一样工资性收入成为主要经济来源。自由的时间观被严格的工作时间观念取代,生活的散漫性转变为富有节奏性和条理性。
其次,制度设计使社区获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身份和权利。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许多地方就把新型农村社区作为“现代化城镇体系的末端节点”,并打破城乡户籍藩篱,特别是新型农村社区养老保障、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突出了城乡一体的制度诉求。尽管打破制度藩篱的顶层设计很难一朝一夕完成,但毕竟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社区农民已经获得许多与城市居民相同的社会身份和权利。
最后,新的管理理念促使居民市民人格的形成。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居民而言,社区管理在继承了传统村庄管理经验的同时,当然又被注入了城市社区管理的“新理念、新标准”,高标准城市社区管理方式,再造了新型农村社区农民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与社会心理等,促使社区里具有乡土气息的农民向市民转型,因为他们对物业管理、社区自治、公民权利、社会保障等城市话语已耳熟能详,实事求是地说,虽然他们中相当数量的群众,特别是中老年群众,仍缺乏城市人的精神气质,但新型农村社区居民观念与社会心理等正在发生变化。
新型农村社区促使农民生活空间转换。新型农村社区既是农民安身立命的重要场域,更是农民转身的重要阵地。生活在新型农村社区的居民尽管没有彻底离土离乡,但由于新型农村社区能“低成本”地实现更多农村人口转身,因此,它比农民工和城郊农民的市民化更有学理意义和现实意义。
从建设目的上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始终秉持城乡经济社会协同发展的基本理念,旨在通过政府投资,提供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来实现城乡等值发展,以促进农村居民向城市市民转化,重要目的之一就是要让以往从事农业劳动的居民适应社区生活,喜欢社区生活,融入社区生活,逐步转变居村农民的思维方式、生活观念、行为习惯、文化认同,使其拥有“城市性”,并最终成为名副其实的市民。
从空间形态上看,新型农村社区拥有全新的自然空间和人文空间,既与城市社区不同,与传统村庄社区也不可同日而语。确切地说,它具有城市特质—高楼大厦、林荫大道和现代公共设施。
从公共服务设施等器物上看,就建设规模和社区公共设施的种类和质量而言,新型农村社区都不是以往村庄社区的翻版,也不是旧村庄社区的再造,社区规模多则上万居民,少则数千居民,社区硬件内容更多体现了城市社区的品质,绿化、照明、道路、交通、供水、取暖、文体娱乐、公共服务设施等都和城市社区一样,医疗、购物、教育、治安、快递等一应俱全,其中一些与城市社区区别不大,社区居民已经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各项公共服务,获得全新的生活空间。
新型农村社区促使农民生活方式与行为方式转换。新型农村社区通过村庄整合等方式改变了人们的聚居模式,集中居住的生活模式打破了以往村与村、组与组,以及家族、宗族的传统居住格局,人口、家族结构异质化,从而导致社区居民生活方式与行为方式的转换。
首先,促使社区居民的交往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入住社区后,人们不再像以前那样自由而随意的相互串门,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断裂,以往以血缘、地缘为主的人际关系被解构,个人的社会关系网络中,相互认识的可能性,从紧密向松散转变,从熟悉向陌生转变,社会关系功能结构趋于开放、松散、陌生。同时,社区居民也因工作差异而缺乏共处的时间和空间,由以往面对面的直接的熟人交往为主,转变为间接的多元沟通为主,交往频率变低,社区除了居住功能外,其他功能都在弱化。
其次,促使社区居民的生活节奏发生重大变化。传统的村落社区,人们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但入住社区以后多数人职业发生变化,家庭收入靠的是工资,自由的时间观被严格的工作时间观念取代,无拘无束的生活习惯转变为富有节奏性和条理性。
最后,促使社区居民的行为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入居新型农村社区以后,在新的生活环境之中,人们更加注意自己的形体发型、穿着打扮、说话做事方式,大多数人的出行方式、生活节奏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传统村庄社区人们生活方式的痕迹日趋式微,新型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正在对接之中。
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助推农民转身的措施
新型农村社区为居村农民市民化转身构建了一个可能实现的空间。但村庄的“社会关系及其残余,不管是物质的、意识形态的或其他,都会对现今的社会关系产生约束”。④因此,新型农村社区居民转身必须采取有力措施。
加大外在拉力,为农民转身提供产业支撑。所谓拉力就是为新型农村社区存在和发展提供产业支撑,因为产业是社区农民新生活可持续的物质保障,也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健康发展的物质保障。“新型农村社区是‘壳’,产业发展是‘核’。”⑤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大中城市一般都是产业富聚的地区,拉力有余,容量有限。而新型农村社区则相反。因为农村地区一般信息闭塞,缺乏交通和区位优势,投融资比较困难,导致落户于新型农村社区的企业少之又少,这在客观上制约着新型农村社区发展的活力。但其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丰富,因此,地方政府要坚持以产业发展带动资源集聚、人口集聚,紧紧抓住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机遇,立足于环保低炭,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特色生态产业,外引内联,千方百计为增强新型农村社区的发展提供产业支撑。要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地方实际,面向市场发展生态农业、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面向城镇群众需求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确保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居民有业可就,把产业和就业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前提和建设目标。
加大社区公共投入,为农民转身提供等值的公共服务保障。居民的“华丽转身”能否顺利,取决于社区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等公共服务建设水平的高低。只要新型农村社区的水、电、路、汽硬件服务都与城市社区相同,只要新型农村社区的社区管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软件服务也与城市社区相同,新型农村社区就会产生魅力和吸引力,农民就会主动实行市民化。农民市民化转身需要城乡等值化公共服务支撑,唯有城乡公共服务大体相当,农民才能获得与城市居民相同的身份和社会权利。因此,各级政府应当树立“城乡生活不同类但等值”的执政理念⑥,抓紧建立科学的财政保障机制,为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建设提供坚实的可持续的资金保障,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稳步推进有坚强的财政支持。同时,要进一步提升社区的服务功能,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完善管理制度,建立权责统一的考核和奖惩机制,逐步实现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的规范化,通过公共服务的发展让农民的价值观念、生活行为方式逐步与市民并轨。
加强社区文化建设,为农民转身提供管理保障。“就个人而言,只有改变了思想、感情、态度、行为模式的健全人格,才算是成功的适应。”⑦这就要求社区管理融入高标准,关注整个社区文化建设,着力营造社区群众讲文明、革陋习、树新风的良好氛围。首先,新型农村社区文化建设要建立社区道德、伦理规范和行为准则,转变农村居民的思维方式、生活理念、角色意识、社会权利、行为习惯,培育居民的市民人格,根据新型农村社区的规范表达诉求和履行职责。其次,开展多样化的社区文化活动,如建立广场文化、传统娱乐活动等,通过丰富居民的业余文化生活,把市民道德意识、文明规则、环保意识、法律制度等渗透到文化建设中,引导农民树立市民生活理念,遵守市民生活准则,再造社区公共活动空间,彰显文化“以文化人、润物无声”的功能。最后,加强社区管理,逐步实现社区物业、保安、保洁、绿化、治安等规范化、科学化,减少农民社会层面和心理层面的失落感和不适感,提高市民化转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破解发展难题,为农民转身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创新土地管理制度,以“确权颁证”为核心,建立清晰的产权制度,促进农民转身。土地是农民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核心利益,土地流转实质上是增加农民的资产性收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加快农民市民化转身,就应该为农民承包的土地“确权颁证”,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提高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为使用权能转化为农民的资产性收入提供制度保障,解除农民进城流转的后顾之忧。二是放宽户籍迁徙限制,为农民进城提供必要条件,建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异地安置制度,允许农民户籍跨区迁徙,保证农民自由选择农民和市民身份的权利。三是要借鉴城镇居民购房按揭制度,尽快制定出“新型农村社区农民按揭购房抵押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等,解决农民购房资金短缺的难题,支持农民抵押贷款购房,降低农民入住新型农村社区的门槛。四是建立保障兜底制度。重点改革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落实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顶层设计,加大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基本养老保障的保障力度,解决农民的医疗、养老等后顾之忧。
(作者为信阳师范学院副教授;本文系河南省2013年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河南省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信阳市‘三化’协调科学展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32400410809)
注释:
①余佶:《城乡统筹与农村改革发展》,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21页。
②李华燊,付强:“新型农村社区:城镇化道路的新探索”,《中国行政管理》,2013年第7期。
③吴业苗:“农民转身:新型农村社区的适应处境与公共服务建设”,《浙江社会科学》,2013年第1期。
④李培林:《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年,第33页。
⑤任晓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与对策探讨”,《中州学刊》,2013年第4期。
⑥卢璐,许远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逻辑与方向“,《社会主义研究》,2012年第3期。
⑦韦政通:《中国文化与现代生活》,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3页。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