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
农民富则国家强,农村稳则社会安。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中国特色农村工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踏稳时代的节拍,打造服务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一场“改造自我,服务三农”的改革正在全国供销系统稳步推进。“越是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越要同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认识清醒,措施有力。日前,记者就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关情况采访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王侠。
记者:供销合作社如何在改革过程中同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王侠: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直接从事与“三农”相关的各种经营活动,中央财政每年有一些投入,各级供销社也拥有一定规模的资产,客观上存在滋生腐败的土壤。我们正在推进的综合改革不是一般的小打小闹,而是脱胎换骨式的改造,在改革过程中,容易出现漏洞,给权力寻租以可乘之机。总社党组对此始终保持高度警醒,在推进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同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让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都能耕好“责任田”。
一是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年初在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会上,党组成员与所分管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为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总社党组日前专门制定下发了强化“两个责任”落实的文件,对各级党组织应承担的主体责任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并专门召开落实“两个责任”的督察推进会,要求总社各级党组织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我们还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对于未能很好履行“一岗双责”,未能完成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年终考核不得评先选优。
二是严把选人用人关。“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
三是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我们在总社机关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梳理岗位职责2136项,规范业务流程2574项,查出廉政风险点1397个。针对发现的风险,我们完善了相关防控措施和制度规范。特别是针对总社直属企业承担着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容易产生不廉洁行为乃至腐败问题的实际,我们在完善社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的同时,将对总社所属各单位开展巡视。
四是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工作。总社党组对于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执纪职责,旗帜鲜明、态度坚决。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着力做好纪检监察干部配备、培养、使用、交流等工作。总社党组要求,从今年起,有条件的直属单位要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设立党委的单位要成立纪委并配备专职纪委书记,各党支部必须配备纪检委员。目前,总社已建立一支由51人组成的纪检监察联络员队伍,今后要更好地发挥这支队伍的作用。
记者:加强作风建设是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请问总社是如何真抓实改的?
王侠:总社党组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我们坚持抓早、抓小、抓实,在元旦、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从严要求和监督,严禁用公款购买年货节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2013年,总社公文数量同比减少25%,出国人数减少43%,会议费减少52.5%,接待费减少26.4%。今年以来,基本上没有接待费用支出,来人谈工作,大部分都在机关会议室,一杯清茶谈到底。
“积善似累土,纵恶如弯弓。”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抓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必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总社在日常工作中加大执纪检查的力度,建立年度考核与日常性的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机制,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人和事严肃查处。同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
记者:总社在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王侠:总社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做到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近年来,我们严肃查处了一些违纪违法案件,起到了警示和震慑作用。为维护财政资金和社有资产的安全,总社开展了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新网工程”项目、中国供销集团及成员企业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去年以来,共完成各类审计项目48个,查出违规资金1.4亿元,提出审计整改意见和建议160多条,有效地遏制了不廉洁行为。
我们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态度,注意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容易出现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防止小事情酿成大问题。近年来,总社纪检组牵头组织对各部局、各单位一把手及新任局处级干部开展廉政谈话180余人次,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诫勉,收到良好的效果。
记者:请问总社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有何保障措施?
王侠:根据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为确保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推进:
一是建立检查考核制度。通过专项检查和年度考核,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要求将反腐败工作情况,尤其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列入对部门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领导干部在进行年度工作总结述职的同时必须述廉。每年由总社领导带队,对各部局、各直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一案双查”制度,对未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而产生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主要负责同志及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三是建立报告工作和约谈制度。总社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年初要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上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及班子成员要根据报告情况,约谈下级单位相关责任人,深入了解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并提出改进意见,努力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