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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奇帆:以改革创新促内陆开放

2014-02-11 15:48:17  来源:学习时报  作者:汪彦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放宽投资准入”“加快自由贸易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三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创新举措。特别是,全会提出扩大内陆开放,并明确了重点任务、基本路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开放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刻、把握更加准确。作为内陆直辖市,重庆是怎么认识内陆开放的,又采取了哪些措施?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重庆市政府市长黄奇帆同志。

记者:您曾是浦东开放的参与者、见证人。从最开放的沿海到不太开放的内陆,您是怎么认识对外开放的?

黄奇帆:刚开放那会儿,沿海和内陆的经济水平差不多。但是现在,沿海11省市却拥有了全国87%的进出口、83%的实际利用外资、78%的对外投资。为什么会“一江春水向东流”,“孔雀东南飞”?很多人都误认为,开放就是由地理区位决定的,内陆注定不如沿海开放,内陆只能跟着沿海梯度开放。这是过度强调先天条件,忽略了后天努力,或者说是用静止的眼光在看变化。古今中外,大通道的兴废都在不停地改变着区位大格局。当今时代,随着航空、铁路、公路、油气管道等设施的完善和运输技术的进步,内陆的区位条件早已不再停留在传统概念上,而且就面向亚欧大陆的开放而言,内陆还有“近水楼台”的优势,西部才是真正的开放前沿。另外,从世界范围看,欧洲、北美的内陆也很开放,发展水平一点儿也不比沿海差。

其实,开放本质上是一个市场经济命题。它的内涵就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参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配置“两种资源”,推动本国或本地生产发展、贸易扩大、人民生活改善。这既需要“硬件”设施互联互通,也需要“软件”的制度安排来协调国家之间千差万别的文化、规则、法制。从这个意义上讲,开放既受不断变化的区位条件的影响,更受制度安排和基础设施的影响。

一方面,制度安排是决定开放的关键因素。从经济学逻辑看,之所以沿海处于开放的前沿,是因为沿海的体制机制搞得活,深度参与了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有效配置了“两种资源”;从国际经验看,德国地处欧洲大陆,但开放水平远甚于西班牙、葡萄牙等沿海国家,并且其内陆的柏林、法兰克福、慕尼黑等都是著名的国际经济、金融或科教中心。另一方面,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是支撑开放的重要基础。区位条件是相对的、变化的。在大航海时代前,由于没有航海通道,沿海也不意味着拥有开放的区位优势。相反,历史上中原大地人便其行、货畅其流、客商云集,开放程度比沿海高得多。当代,在航空、铁路技术快速发展的催生下,陆地和空中交通越来越便捷,国际大通道迅速改变了内陆的区位条件。

因此,只要体制机制搞得活,与国际互联互通的各种基础设施完善,内陆完全可以与沿海同步、同等开放。

记者: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扩大内陆沿边开放。作为《决定》起草组成员,您对此是怎么理解的?

黄奇帆:的确,这次全会《决定》对内陆沿边开放着墨很多。反映出我们党经过30多年对外开放的实践,对开放型经济发展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化了,把握这种规律性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了。

目前,内陆和沿海发展水平差距仍然很大,开放的确还存在不协调、不均衡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全会《决定》对内陆沿边开放作出了顶层设计和系统安排。我梳理下来,觉得可以用“五个大”来概括。一是打通“大通道”。《决定》提出了“支持内陆城市增开国际客货运航线、发展多式联运,形成横贯东中西、联结南北方对外经济走廊”,“加快同周边国家和区域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二是实施“大通关”。《决定》提到,改革“海关监管、检验检疫等管理体制”,“推动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三是构筑“大平台”。《决定》提出了“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在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若干自由贸易园(港)区”。四是培育开放的产业“大集群”。《决定》提出了“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机遇,推动内陆贸易、投资、技术创新协调发展”,“创新加工贸易模式,形成有利于推动内陆产业集群发展的体制机制”。五是营造投资便利化的“大环境”。《决定》提出了“探索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对服务业、制造业多个领域向外资进一步放宽准入限制、扩大开放。

这“五个大”,既是对过去内陆“摸着石头过河”搞开放的经验总结,也是对未来内陆开放作出的顶层设计和系统安排。我们要按照全会指明的路径,努力把内陆从开放的末端变身为开放的前沿。

记者:我们了解到,重庆开通了“渝新欧”铁路,往欧洲开行了近100趟,运送了8000多标箱。经过“渝新欧”的实践摸索,您认为内陆要打通国际大通道的关键是什么?

黄奇帆:您提到的“渝新欧”实际是一条国际铁路联运大通道。它从重庆出发,在新疆阿拉山口出境,经过哈萨克斯坦、俄罗斯、白俄罗斯、波兰,最后到达德国杜伊斯堡。目前,它的全程运行时间只有16天左右,运时比走海运快30多天。这就把“直接运费+货物占压的资金时间价值”形成的综合运费降到跟海运运费差不多,甚至更低,并且还减少海盗、台风等不确定性因素,提高出口企业安排生产的准确性。

在去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这个“一带一路”“大鹏两翼齐飞”的宏大战略,既是内陆必须肩负起、落实好的重大责任,也是内陆改变区位条件的重大机遇。具体落实,要从“软件”和“硬件”两个层面操作。

从“软件”层面来讲,重点是要建立国际协调机制,驱动不同国家的“硬件”设施“兼容、运转”。欧亚铁路大陆桥其他的“南线”“中线”为什么长期“空转”?关键还是没能打通沿线各国之间体制不统一、规则不同的“软件”障碍,从而没解决好换轨、转场等“硬件”障碍和运费高、货源不稳、回程货少等问题。要解决这些大面积、长周期存在的问题,关键是要创新四种协调机制。铁路方面,要建立跨国铁路国际协调机制,推动各国合作开通“五定班列”,即定站点、定线路、定车次、定时间、定价格,优先装车、优先挂运、优先放行,实行全程监控,编制统一的运行时刻表,统一运单、统一调度。海关方面,要建立跨国海关的国际协作机制,实行中欧“安智贸”试点和多国海关“一卡通”,保障在始发站报关查验后,沿途各国海关不再重复关检,实现一次报关、一次查验、全程放行。组织方面,促使各国铁路部门和内陆省市合资成立铁路物流公司,从而实现各负其责,利益共享,大家都有积极性。运费方面,要建立完善联席制度,明确协商程序和利益调剂方式,实现多赢。

就“硬件”层面来说,除了国家层面要加强与周边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之外,对地方而言,就是要完善综合交通体系,发展多式联运。比如,发展江海联运,通过畅通长江黄金水道,开行“五定班轮”;实施铁海联运,开行内陆直连沿海港口的“五定班列”;拓展陆海联运,完善国家高速公路网,开辟国际公路物流大通道;增开国际航线、国际数据直连通道,真正实现内陆与沿海开放没有距离差,没有成本差;积极配合国家战略,加快建设与国际互联的油气管道、光纤等设施,突显更靠近西亚、中亚的区位优势。这些都是打通国际大通道必须推动的工作。

记者:我们很早就听说了“大通关”。为什么全会《决定》还要强调内陆与沿海实现“大通关”呢?

黄奇帆:的确,沿海口岸之间已经实现了“大通关”。但是,内陆与沿海口岸通关仍是“两张皮”。现在的通关制度,对内陆有三个不利。一是口岸管理涉及10多个部委,“多龙治水”,协调困难。由于内陆地区外贸体量很小,所以内陆的难处远甚于沿海。二是通关制度中海关、检验检疫、边防以及港口、货代、船运等环节众多,规章制度、操作程序各不相同,分别执法和作业,大大增加了企业通关成本。内陆不仅要面对共性问题,还要协调与沿海、沿边口岸的关系,更是难上加难。三是现行执法平台封闭运作,口岸通关管理机构和专项监管机构事权独立,通关管理信息自成体系,企业需向不同的机构多次申报。内陆的出口货物一般要到沿海换装、集拼,电子申报数据核对费工费时,获得出口许可的时间被严重拖延,与沿海、沿边企业难以处于公平竞争水平。

所以,全会提出内陆同沿海沿边通关协作,切中了问题的要害。就操作层面而言,重点要推动三项工作。在管理模式上,推动口岸大部制改革,实现口岸管理“一口对外”。这是国际惯例和大势所趋。美国在“911”后,国土安全部下设的海关与边境保护局,就行使了原分属不同部门的口岸管理职责,实现了口岸管理“一口对外”。我国也应整合口岸管理相关职能,推行大部制,货物进出实行海关“一口对外”监管,旅检实行“边检管人,海关管物”。在管理方式上,协调国与国之间、内陆与沿海之间的通关和口岸,形成协同高效的“一卡通”平台,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这是国际趋势,例如欧盟内部在一国海关检验后,就无需重复查验,只在报关点记账确认就行。我们应以电子口岸为基础,运用物联网技术,推动内陆与沿海沿边大通关协作,通过“一卡通”平台,使海关、质检、边防等部门都在这个平台上运行。在政策保障上,提升内陆口岸的级别。有些内陆城市事实上已成为国际大通道的起点和枢纽,但其铁路、内河口岸仍属二类口岸。政策滞后于实践,造成了政策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应尽快增设内陆水运、铁路一类口岸,通过完善政策为内陆开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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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30多年前,您曾参与了我国第一个保税区——外高桥保税区的制度设计。前几年,您又推动重庆获批了一个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虽然重庆保税(港)区发展很快,但与沿海的保税区、自贸园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那么,您认为内陆保税区怎么才能成为更好地服务内陆开放的大平台呢?

黄奇帆:保税(港)区是在境内关外的非关税区,其实比特区还“特”,它是促进开放的强劲发动机。然而,从1992年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投入正式运营以来,保税(港)区都布局在沿海沿边,内陆一个都没有。后来,得益于中央对内陆开放的大力支持,“为凤筑巢”,给重庆当时已有较大规模的加工贸易产业集群设立了两个保税(港)区。事实证明,中央的决策是正确的。虽然,我们两个保税(港)区与沿海比还有较大差距,但它们确实有力地带动了全市进出口总额的快速增长,从几年前的70亿美元达到现在的660亿美元,增长了近十倍。

这次全会《决定》对内陆建好保税平台指明了路径。落实全会精神,关键要在保税(港)区功能上做好文章。一是要体现保税区集聚和辐射功能,用足、用好、用活保税区加工贸易的政策。比如,开展“委内加工”,推动区内代工企业承接区外品牌商订单;试点“区中园”,推动加工贸易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等在区内开展一般贸易和保税贸易,促进形成特殊的产业链和集群;试行选择性征税,针对内陆保税区加工产品内销较多、零部件本地配套等特点,改变沿海做法,对保税区加工内销产品,实行入区国产料件不征不退、只对进口料件或成品征收关税;建立产品核心料件的集散分拨中心,提升产业集群协作、配套程度等。二是要拓展保税贸易、服务贸易、自由贸易的服务功能,打造国际国内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大平台。利用现代信息、电讯技术在保税区内发展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内陆与沿海相比没有物流距离远的劣势,反而具有综合成本低的优势。因此,内陆保税区应抢抓机遇,大力发展对物流距离不敏感的大数据、软件外包、跨境电子商务、保税维修测试等业态,同时开展进口商品保税展销,改变高档品进口渠道窄、环节多的弊端,把大量出国旅游购物消费留在国内。三是应升级功能,努力发展成为内陆自由贸易园区。自贸园区本质就是保税区的升级版。全会明确提出“在推进现有试点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地方发展自由贸易园(港)区”,这为内陆保税区指明了升级的方向。因此,内陆保税区要在贸易、投资、金融、航运、税收等领域实行特殊管理体制、政策,进一步拓展功能。

记者:在大家印象中,只有沿海才能发展加工贸易。重庆的发展实践似乎打破了这个传统认识。您认为内陆要怎样才能发展好加工贸易呢?

黄奇帆:过去30多年,我国加工贸易确实分布很不均衡,几乎都在沿海,直到最近几年内陆才有。这主要是因为,原材料和零部件大部分来自海外,产品也销往海外,这种“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模式不适合内陆。沿海到内陆2000多公里的物流成本抵消了利润。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内陆过去没有保税物流平台,海关、边防要重复查验,手续繁杂,费时费力。

这次全会特别提出了要创新加工贸易模式的要求。怎样落实全会要求,创新模式呢?实际工作中,我觉得应抓好四个重点。一是建立整机加零部件生产的全流程产业链,推动加工贸易由水平分工变为垂直整合,70%~80%的零部件本地制造,就能变“两头在外”为“一头在内、一头在外”,使进项物流成本大大降低甚至归零,从根本上解决内陆进项物流成本高的问题。二是解决好保税物流和出项物流。充分利用内陆保税区、国际铁路大通道,发挥铁、空、水等内陆口岸作用,促进产成品和料件进出口关检便利化,降低产品外销物流成本。三是注意向产业链、价值链高端拓展,占据加工贸易“微笑曲线”两端,尽可能留下高附加值。在品牌商层面,吸引区域总部、结算中心、研发中心等落地,吸引跨国公司加工贸易结算业务内迁;在代工层面,鼓励企业向研发设计拓展,实现由单纯的代加工(OEM)向代设计加工一体化(ODM)转变,推动OEMODM升级;在零部件层面,吸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核心零部件厂商落地,推动产业集群向高端化、高质化、高新化方面发展。四是形成以人为本的员工服务新模式,构建新型和谐的劳资关系。

记者:现在一些地方为招商引资,不惜“血拼”。您觉得该如何避免这种内耗呢?

黄奇帆:您提到的这种现象确实存在。模式创新比“血拼”更有智慧、更可持续。我们要认真落实全会的要求,放宽准入门槛,打造外资投资便利化的大环境,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引资、引智、引技。所谓“全方位”,即向美、欧、日、韩以及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平等开放。所谓“宽领域”,即只要不在负面清单之列,就允许外资与国资、民企一样投到各行各业中去。所谓“多渠道”,即允许外资“绿地投资”、直接并购国企和民企以及通过QFLP、私募基金、风投等形式进行股权投资,或以技术、管理等要素入股投资、创业等。近几年,重庆按照上述理念持续推进,营造了便利化的投资环境,实际利用外资额较5年前增长了近10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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