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练内功,重在规范发展。要按照合作社标准要求,开展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摸底调查,对名存实亡的合作社进行清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合作社进行整改和规范。对新注册合作社,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做到有质量地增长。要继续实施示范社建设工程,重点规范合作社内部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不断增加我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数量。按照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要求,突出合作社章程、内部管理机构、账务管理、合作内容和利益分配机制五个重点,示范社建设应当规范章程、股金登记、民主管理等制度。建立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最大程度地保障和增加成员收入。建立健全生产记录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统一质量安全标准,统一生产技术规程,统一农业投入品供应。开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建立合作社名录信息管理平台,实行名录动态管理、示范社与涉农项目安排挂钩等制度,以倒逼机制加快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进程。
加强扶持,重在督查落实。一方面,要大胆创新、不断探索,有效解决合作社贷款难、融资难、保险难、用地难等突出问题。有条件的地方要成立合作社发展专项扶持基金,用于合作社和农户贷款担保和风险补偿。支持农民合作社、农村行业协会组织社员建立担保基金,为农户提供贷款担保服务。全面推进信用乡(镇)、村、户建设,支持金融机构采取“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等金融服务模式,大力拓展合作社和农户联保授信和联保贷款业务,扩大对农户的贷款额度。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宅基地抵押贷款试点,扩大林权、茶园经营权、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规模,推广农机具、生产设施、珍贵苗木和产品订单、保单、仓单抵质押贷款,开展“渔船+保单”、“林权+保单”等组合式抵押贷款,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将规模化、设施化生产的特色农产品纳入政策性保险范围。对合作社从事设施农业生产的种植养殖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对发展园艺作物设施生产、食用菌工厂化栽培、畜禽水产规模化养殖、智能温室、农产品初加工、冷链仓储等现代农业项目,符合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条件的,免于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另一方面,要对国家和我省已经出台的合作社扶持政策进行整理汇编,加大宣传和督查落实力度,真正使优惠政策进村入户,推动合作社优质高效发展。
联动发展,重在完善机制。要注重统筹兼顾,建立联动发展机制,推动共同成长。要发展多样化的合作生产经营机制,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基地+合作社”、“合作社+基地+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和农户之间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土地、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农业企业,实行股份合作、按股分红。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鼓励发展合作社联社、行业协会。继续推进“农超”对接工作,发展“订单农业”和农业经纪人队伍,培育新型流通业态。以我省“一区两园”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为契机,依靠园区良好基础设施和扶持政策,推动更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做大做强。要建立以品牌战略为核心的联合发展机制,按照“一村一品、一品一社、一社一牌”的思路,加强商标法律宣传和注册辅导,鼓励合作经营主体共同申报评选驰名商标、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形成“公司+合作社+品牌+市场”的联合经营模式,提高农产品知名度,扩大市场影响力。进一步完善闽台农业交流合作机制,加强闽台农业各类博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载体平台建设,推动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台湾农会、渔会、产销班等开展交流合作,学习借鉴台湾较为成熟的农业合作经营经验和制度。
人才支撑,重在教育培训。要建立合作社带头人人才库和培训基地,广泛开展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培训,培养造就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合作社带头人队伍。要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试点范围,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需求导向、综合配套”原则,建立完善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相互衔接配套的制度体系,加快培育大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包括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的新型职业农民,为我省现代农业发展打下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要大力实施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开展农业新型技术合作,激活用好农民身边的“土专家”,大胆引进和使用台湾农业科技人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科技人才支撑。要鼓励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大学生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发展工作,鼓励高等院校和中高职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就业,或组建合作社进行创业。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杨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