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23-61520695 举报电话:023-61520697

华生:中国新型城镇化的主体与路径

2013-03-01 16:11:15  来源:《财经国家周刊》2013年2月18日   作者:范若虹、刘明霞采访整理
【成都模式】典型的大城市带大郊区的发展模式。主要做法是对土地确权颁证,建立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设立建设用地增减指标挂钩机制。

【天津模式】典型的大城市带大郊区的发展模式。主要做法是对土地确权颁证,建立农村土地产权交易市场,设立建设用地增减指标挂钩机制。

【广东模式】广东模式又可以分为两条主线:一是珠三角模式,即以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集中的中心镇为发展依托;二是山区模式,即围绕着县城,发展专业镇。

城镇化模式应从根本上重新审视与反思。2013年作为新型城镇化开始起步的时刻,如何推进以人为本的城镇化,其路径安排至关重要。

2013年所制定的施政思路将对未来多年的中国经济政策构成路径依赖,未来12个月可以视为今后510年中国经济政策主线的定调之年。新一届政府将如何起步,能否找到可持续的经济发展路径,并切实有效推进改革,都具有重要意义。

2012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未来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多数人的城镇化

有西方经济学家说过,中国的城镇化与美国的高科技发展将是影响21世纪人类社会发展进程的两件大事。

城镇化之路更是影响未来中国命运的战略选择。目前来看,经济方面对新一届政府最主要的考验,正是那些跟城镇化关联的土地问题、户籍问题、分配问题。从这个意义来说,将新的经济增长路径定位于新型城镇化是十分正确的。

将城镇化定位于扩大内需、实现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仅仅是第一步。如何走好城镇化之路,其路径选择面临更多挑战,目前仍然存在较多争议。

过去的城镇化,建立在土地财政的路径之上,资本成为最大获益者。地方政府通过卖地或者土地抵押获得资金,通过农民工进城解决劳动力供给,将几项生产要素机械堆加后,便置换成一座座高楼大厦,随之而来的是房价大幅上涨。如此得到的城镇化率,与大多数居民的实际利益脱节。

新型城镇化不同于以往的城镇化,而应是以人为本,实现多数人的城镇化。可以说,对城镇化路径的不同选择,决定着未来的经济政策能否真正推陈出新。

推进路径

目前最重要的,是要重新审视城镇化的推进路径。这就需要做好新型城镇化的制度安排,也就是搞清楚一个问题:城镇化的过程中谁是主体?城市的发展为谁服务?只有搞清楚主体,才能知道政策该怎么调整。

多年来,城镇化积累了一个巨大的欠账。外来进城人口目前已有约2亿人,他们在城市工作很多年,正常的情况下应该已经安居。但实际情况是没有安居、没有社会保障与公共服务。这2亿人的身后,是他们的家属,其中包括8000万留守儿童。因此,粗略来算,欠账应该是4亿人的安居、社保和公共服务费用。

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就是要解决人的问题。不仅仅是城市自身现有的户籍人口,还包括外来人口。

现在针对城镇化所推进的改革,围绕的主体存在错位。城镇化过程中的主角,是大量进城的农民,因此相应的土地制度、户籍制度、财政制度,应围绕这一群体进行全面调整。这种调整要进行复杂的制度设计。

现在人们谈的土地制度改革,基本上都是要把钱给城郊和城中村的农民。上述受益者,基本上都集中在富裕城市周边的近郊和城中村。

现在学界与舆论都强调,城镇化过程中,应该捍卫农民的权利。但是这个所谓的“农民”已经偷换了概念,是指城中村或城郊的农民,根本不是中国大多数的农民。大多数进城务工农民,其土地都在中西部地区、在山里。近郊和城中村的这批农民暴富,并不会解决大量农民工和外来人口的问题。

分配创造红利

在搞清楚新型城镇化的主体之后,对于财政收支、土地、户籍等一系列问题都应进行新的制度安排,其背后本质,是利益的重新分配。

城镇化过程中所产生的巨大利益与财富如何分配,是否能够普惠于民,普惠于农民工和外来人口,将成为新型城镇化是否能够成功的关键。好的分配格局将保障城市的稳定,激发城市的活力,为经济增长创造可持续的红利。

现在谈到分配问题,多数人着眼于收入。实际上,中国的分配问题是财产性收入差距太大,而不是工资收入。因此,城镇化过程中的分配问题,不是简单地提高农民工工资。

眼下,农民工的工资收入不比城市人低多少,但财产性收入却相差巨大,享受的财政支出因身份不同而差别巨大。近几年,一线工人工资年均涨幅大约20%,资方面临快速提高的劳动力成本。农民工的生活水平并没有明显改善多少,企业却面临严峻的成本压力。

从长远来看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减少土地财政等非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推动财产税、房产税、遗产税、赠与税,这些税种都是调节财产存量的,但是推进阻力很大。

从目前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角度来看,政策的核心是要把城市化的成本降下来。土地收入是财政收入的属性,要用于公共服务,而不是追求更多的资本增值。也就是说,包括教育、保障房、水利等一系列公共服务都要从这里出钱,而不是仅仅提取一定比例。

还应解决好财政体制歧视性分配问题。包括医疗、学校、社会保障在内的财政支出不应向户籍人口特殊倾斜,而是在居民间合理分配。

只有通过建立合理的财政分配布局,才能有空间吸引更多的人在城市稳定生活与工作。这些不断在城市安居的人口,才是未来几十年经济增长的源泉。

高成本的土地财政模式

现有的城镇化模式,主要依靠卖商住用地来聚集资金搞城镇化,造成城镇化的成本特别高。

土地财政在过去有一定的历史作用,但是要想继续健康地走下去,并切实起到推动经济长期增长的作用,就必须要跳出这个模式。

中央各级政府之间的财税关系,中国的安排跟其他国家没有什么区别,都是中央政府拿大头,地方政府拿小头,然后中央再对地方进行转移支付。

当下,不少地方就像一个个的经营主体,与企业家一样,获取资金的欲望永远都满足不了。多年来,依靠土地财政最严重的地区,往往是富裕之地,而它们对外来人口公共服务的提供以及相应的制度建设,并没有做到位。

因此,对于大多数地方政府来说,推进新型城镇化,不是有没有钱的问题,而是资金如何分配、究竟应该为谁服务。未来主要应看财政收入分配问题,能不能找到正确的解决道路和突破口。

编辑 刘早生 责任编辑 杨嘉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意见反馈 Copyright2011-2017 All Rights Reserved 农家科技、城乡统筹发展网 版权所有
主管单位:重庆出版集团  主办单位:重庆农家科技杂志社有限公司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
协办单位:重庆市发改委、重庆市城乡统筹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7001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网出证(渝)字第002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16)4551-030号
渝公网安备5001080200101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0120180006 渝ICP备10015940号-1 技术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