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中共重庆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当前,重庆市正处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科学发展的重要时期。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组成部分的民营经济,自直辖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在促进发展、助推开放、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我市民营经济挑战机遇并存、困难希望同在,如何进一步实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本文特谈些体会和认识。
一、深化认识,不断形成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共识
(一)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这是历史发展和实践探索的经验总结,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符合重庆发展实际,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方针政策。发展民营经济不仅可以壮大市场主体、完善市场体系,还可以为国企改制创造良好条件,有利于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总体来看,现在我市民营企业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加之重庆是老工业基地,国企数量多、改革任务重,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更显紧迫和必要。要从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出发,在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迅速、工作上更加务实,营造公平环境、完善配套政策、强化扶持力度,奋力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大发展。
(二)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贯彻落实“314”总体部署的现实需要。“314”总体部署是胡锦涛总书记为重庆发展的定向导航,为重庆勾划了美好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奋斗目标,成为引领重庆发展的一个总纲。归根结底是要求重庆“加快”、“率先”发展。我市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于一身,直辖以来虽取得重大发展进步,但仍存在自然条件差、经济实力弱、城乡及区域差异大、统筹城乡改革发展任务重等现实难题。实现“加快”、“率先”目标,科学发展是第一要务,需要充分释放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力量,努力构建国资、民资、外资协调发展的新格局。民营经济大发展使命光荣、正当其时、大有可为。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民营经济的大发展,推动全市发展的大提速,做大做强经济总量,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确保“314”总体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
(三)大力发展民营经济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效途径。民营经济常被喻为“草根经济”,其发源和发展具有民本、民有、民享的特点,是立足于民、藏富于民、富民利国的经济,直接关系到民生的保障与改善。至2011年,全市民营企业累计吸纳就业710万人,占全市比重达72%,已成为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改善人民生活的重要来源。同时,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自觉践行“以利兼顾,以义为先”的理念,在参与公益事业中发挥了显著作用。“大企业强国、小企业富民”。就业是民生之本,民营经济乃富民之源。要进一步认识民营经济在促就业、惠民生、助民富、保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发挥好现有的基础、优势和条件,促进民营经济更大发展,着力在就业、教育、社保、住房、收入分配五个重点民生工作中建功立业,使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更加富裕的生活。
二、认清形势,准确把握重庆民营经济发展的现状
“十一五”以来,随着重庆的跨越发展,全市民营经济取得了一定进步。至去年底,实现增加值、对全市经济贡献率、上交税金、上市民企、出口分别占全市48.9%、54.3%、50.4%、47%、57.3%。民营经济成为了经济主力军、开放助推器。但一分为二看,尤其是与兄弟省市、沿海地区、各方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现实差距,也遭遇了一些发展困惑,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从横向比较看:总量不够大、实力不够强。尽管增加值逐年飙升,但仍仅占广东的20.1%、浙江的25.5%;市场主体总量,仅相当于广东的23.5%、浙江的35.7%、四川的39%。2011年全国民企500强中,浙江144家、广东21家、四川18家、上海14家,而重庆仅10家。
从自身发展看:结构不够优、困难还不少。劳动密集型产业居多,且大多在行业低端、产业末端。汽摩、建筑房产、餐饮零售三大支柱产业占比达70.3%,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占比仅为7%,行业分布不合理,产业结构较单一,传统产业提升慢,战略新兴产业少,转型发展乏力。部分企业还存在单打独斗、小富即安的问题,抱团发展氛围还不浓。
从发展环境看:认识不够到位、环境不够宽松。一是思想解放力度还不够,还没有完全形成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舆论导向和社会氛围。二是管理服务还不够到位,公平竞争还有距离,存在着“玻璃门”、“弹簧门”现象,个别部门和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创业激情、发展信心。三是共性难题还不少,与全国一样,重庆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也面临生产经营成本高、税费高,融资难、招工难。
落后催生压力,差距就有潜力,信心增添动力。对于发展中的差距和问题,要客观正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令人欣慰的是,我们清晰地看到,无论中央还是重庆,对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民营经济发展,在思想上更加重视、政策上更加倾斜、措施上更加务实、力度上更加强化,民营经济正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春天。我们的信心更强、底气更足、斗志更旺。
三、同心协力,不断推进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推进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坚持鼓励引导不动摇、放手发展不懈怠、改善服务不折腾,切实为民营经济提供更加充足的阳光、空气、土壤、雨露和养分。
(一)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良好的氛围是发展的前提。在思想观念上,要再解放一些,摒弃各种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观念,树立“强市富民”理念,探索走重视民力、依靠民资、发展民营、注重民富、实现民享的发展路子,尊重群众首创精神,学习浙江“四千”精神,激发创业兴业活力,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发展,努力提升中小企业发展水平,不断壮大全市民营经济。在方向引领上,要再坚定一些,切实把民营经济作为重要发展方略,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着力营造一个发展氛围,适时召开一个发展大会,研究出台一套扶持文件,大力表彰一批先进典型,健全完善一套落实机制,切实提信心、树恒心、强决心。令人欣喜的是,近段时间以来,市领导多次带队深入民营企业调研,市委、市政府已连续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市发改委等正牵头制定“新36条”贯彻实施意见,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也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备,《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决定》及配套文件呼之欲出。在舆论引导上,要再强化一些,理直气壮地宣传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意义,大张旗鼓地宣传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如实曝光影响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不良行为,营造创业光荣、亲商护商的社会氛围,真正让民营企业家在经济上有实惠、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前不久,市委宣传部已专门为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大会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制定了宣传报道方案,全市各主流媒体包括《中华工商时报》已陆续推出系列报道,社会反响热烈,建议保持巩固,形成常态化。
(二)破解重点的发展难题。民营经济要实现更大发展,破难解困是当务之急。一要破解准入难。进一步消除歧视、打破垄断、放宽准入,及时出台政策措施,鼓励民营企业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公平参与政府投资项目、采购产品和服务,营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环境,务实推动国有、民营、“三资”企业享受同等国民待遇,切实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形成竞相发展、三足鼎立的新格局。二要破解融资用地难。及时研究出台财政支持、税费减免、金融服务、土地保障等系列政策,多予、少取、放活、保供,增设海外投资资金、提振实体经济发展资金,增加信贷投放,降低税费负担,一视同仁用地、优先保障供地,着力为民企“输血供血”、“加油鼓劲”、“减负松绑”。三要破解转型难。鼓励自主创新,促进结构调整,实施“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倍增、现代服务业提速”三大计划,既要巩固优势,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新工艺、新装备、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又要培育壮大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物流、金融等现代服务业;还要抓大扶小,引导抱团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壮大重点产业集群,形成一批“十百千亿”企业和企业集团,从重庆制造提升为重庆创造,实现量的扩张向质的提高转变。
(三)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服务体现责任、推动发展、树立形象,要变越位为归位、错位为正位、缺位为到位,推动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以行政干预为主向经济法治转型。一要优化行政审批。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环节、缩短时限、提高效率;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外,建议对民营企业的各类前置行政许可一律取消。二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政务公开,纠正不正之风,依法保护投资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三要提高服务实效。建立健全联系联络、征询意见、信息发布、考核评价、投诉追责、突发事件应急反应等机制,主动、靠前、点对点服务,及时传递政策、行业、技术信息,完善统计制度,务实排忧解难,帮助不包办、服务不添乱。
四、主动担责,充分发挥工商联的独特作用
中发〔2010〕16号和渝委发〔2011〕5号文件明确指出,工商联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工商联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在促进“两个健康”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三性”有机统一。作为民营企业的“娘家”,工商联在民营经济发展中更是责无旁贷,理应发挥好独特作用,主动担当、建功立业、作出贡献。
(一)发挥好政治引导作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是工商联的重要职责。我们将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多层面宣传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大力度宣传中央、市委鼓励和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引导民营企业坚定发展信心决心,富而思进,克服小富即安意识,立足发展实体,做大做强做优;通过鼓励企业科技进步和创新,加大技改力度,优化产业结构,提升企业质量能力,培育知名品牌和名牌企业,引导民营企业科学发展;通过实施“万人培训计划”,开展民企100强表彰、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表彰、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表彰,推荐争取政治荣誉,引导民营企业家坚定不移地跟党走,始终做到与党“同心同向同行”,实现健康成长。
(二)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作为桥梁纽带,工商联具有联系广泛、渠道顺畅的优势。我们将整合资源、互补优势、形成合力,不断深化与上级机关、职能部门、金融机构、商会协会的联系联络,当好“联络员”、“信息员”、“守护神”,加强联动搭建平台,建立帮扶合作机制,健全维权服务体系,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不久前,我会与市工商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拟定了19条措施共推发展。下一步,我们将探索与沿海省市工商联、金融机构及市检察院、发改委、金融办、中小企业局等建立合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平台共建、发展共赢,合力共促民营经济大发展。
(三)发挥好助手作用。作为助手,工商联具有机制灵活、民间外交的特质。我们将主动在参政议政、上情下达、内联外引等方面发挥作用。深入推进“调查研究年”活动,及时反馈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意愿诉求,积极建言献策,助推小微企业“保生存谋发展”。创新服务载体,着力为民营经济提供融资、技术、人才等服务,助推企业“走出去”、上市融资、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目前,我会已通过广泛调研,形成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建议》,从10个方面提出了60条具体措施,提交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四)发挥好促进作用。作为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工商联在加强商会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管中,工作机制健全,组织方式灵活,作用易于发挥。我们将按照政策法规,认真履行主管职责,切实发挥好在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中的促进作用。严格按照“自选领导、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办会务”的原则,加大培育和发展有特色的行业商会、异地商会等组织,努力把我市商会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全国商会的示范窗口、各级会员的温暖之家、互助共赢的发展平台。深入实施商会带动、大企业带动“双带战略”,增加微企协会(商会)数量、聘请成长导师,以强扶弱、以大带小,努力打造小微企业发展的“孵化器”、民营企业成长的“摇篮”,促进民企上水平、上质量、上规模、上效益,实现自我发展与区域发展、行业发展互促多赢。
两江春潮涌,扬帆正当时。我们深信,乘着科学发展的强劲东风,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各级各方的合力支持、广大渝商的热情参与下,只要勇于“创业创新”、敢于“无中生有”、擅于“内外并举”,重庆民营经济定能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市民营经济的明天定会更加美好灿烂!
编辑:陈麒 责任编辑:李伟